
市民正在农贸市场挑选蔬菜。

农贸市场应符合“亮证照经营,明码标价、进货查验、门前三包”等要求。
农贸市场作为民生保障的核心载体,其管理实施办法的科学性直接关系群众“菜篮子”安全与城市治理效能。为进一步具体和细化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惠城区结合多地实践探索和本地实际,率先在全市区级层面研究制定《惠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长效治理工作机制。
《实施办法》共二十一条,进一步具体和细化全区农贸市场在规划布局、设施建设、经营规范、服务管理、经营秩序等各方面的内容,为促进农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日前,《实施办法》已正式开始实施。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卢慧
通讯员 翟兆瑞
摄影:南方日报记者 王昌辉
定规则 健全多元责任体系
“健全多元责任体系是《实施办法》的一大亮点。”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办法》构建“政府统筹+部门监管+主体负责”的责任框架,避免执法的分散化和执法真空,确保各部门日常监管有法可依,为提升农贸市场管理综合效能提供了充分保障。
例如,《实施办法》明确,由惠城区人民政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农贸市场的管理工作,同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协助有关部门对农贸市场的日常经营进行管理,依职权查处农贸市场相关违法行为。
又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农贸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进行登记注册,依法对农贸市场销售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受理消费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价格、计量、食品安全等违法行为,依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
《实施办法》还细化了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卫生健康局、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各部门的监管职责。
明责任 压实市场开办者职责
《实施办法》确立市场开办者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明晰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的职责、义务,包括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经营秩序、计量管理等方面的约束。
例如,市场开办者应建立场内经营者档案,及时更新场内经营者信息。场内经营者信息包括名称或者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经营的食品(食用农产品)主要品种、产地、进货渠道,以及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等。
同时,市场开办者应查验场内经营者所经营的食品(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场内经营者无法提供的,市场开办者应当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此外,还应配备与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及时清扫场地,保持市场环境干净、整洁等。
“一系列明晰的职责义务要求为规范日常管理、优化提升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提供了可操作性指引。”该负责人说。
严准入 助力向“科学建设”转变
农贸市场,是指有固定的交易场地、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经营,对农产品、农副产品、食品及其他商品实行集中、公开、现货交易的场所。《实施办法》对农贸市场的规范建设、开办条件等内容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例如,农贸市场开业前,市场建筑应当经竣工验收合格;经营农产品批发的农贸市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立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等。
特别是在市场开业方面明确由相关部门建立落实介入指导机制,通过简化审批手续,破解开办企业“多头跑”难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同时,通过部门提前介入指导服务。例如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农贸市场网点布局规划的相关工作,指导农贸市场建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的施工许可报建审批;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负责指导新建、改建或扩建农贸市场项目(含排污)依法进行环境影响审批或备案等。
总之,从源头上把好“入口关”,有效杜绝市场设立不规范、建设不达标造成后续管理难度大的问题,助力农贸市场从“野蛮生长”向“科学建设”转变。
强监管 提升精细治理效能
《实施办法》明确周边治理主体,由城管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市场周边的临时摊点进行综合治理,并规定了市场周边临时经营区域、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域的设置条件,以及明确经营行为边界,对场内经营者实行“亮证照经营,明码标价、进货查验、门前三包”等要求,划定经营红线。
其中,场内经营者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记录和凭证不得少于六个月;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在创新信用监管方面,《实施办法》明确场内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按照有关规定对商品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
同时,引入农贸市场经营者信用建设规范制度,市场开办者对场内经营者进行信用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在经营者摊位显眼位置予以公开,激发商户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