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老严即将做手术取出下颌和膝盖处的钢板,近日,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检察官终于放下心来。
2022年10月的一天,老严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一名乘客,与李某同向驾驶的拖拉机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老严膝盖、下颌骨骨折,腿部烧伤。经事故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老严经过治疗后,左膝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评定为十级伤残;下颌骨骨折内固定术后遗留张口Ⅰ度受限,评定为十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老严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其经济损失12.9万元。然而,李某在老严治疗期间仅垫付了2000元医药费,便未再支付任何费用。2023年10月,老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李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此次执行程序。
为了治病,老严一家不仅耗尽了所有积蓄,还背负了沉重的外债,生活陷入困境。因无力承担高昂的医疗费用,老严只能在家休养,下颌和膝盖处的多块钢板迟迟不能取出,小腿开始显现肌肉萎缩的迹象。
2025年4月,最高检部署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老严申请强制执行一案作为监督线索,被转交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办理。
该院迅速成立专办组,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调取法院执行卷宗,检察官发现,李某名下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是他撞的我,我没有任何过错,垫付的2000元都不应该给……总之,我不会再支付任何赔偿,也没钱可赔,你们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检察官向李某调查核实情况时,李某的态度极为强硬。
“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我们可以重点核查他是否存在隐匿或转移财产的行为。”该院副检察长梁武林向办案组提出指导意见。
随后,办案组先后到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大银行,调取了李某及其配偶的银行流水、消费记录等信息。经过细致的筛查与比对,检察官发现,李某配偶名下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李某一家还新装修了一栋三层半的别墅。
鉴于上述情况,该院依法建议法院恢复案件执行程序。
法院恢复执行程序后,检察官与执行法官一起找到李某,结合调取的证据,耐心地进行释法说理,详细阐述利害关系。
然而,李某仍拒不配合。最终,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到达拘留所门口时,李某心理防线崩溃,提出愿意支付赔偿款。
10月10日,经协商,老严与李某达成执行和解。老严主动作出让步,同意接受9.5万元的赔偿金额。李某当场支付老严4万元赔偿款,并承诺剩余欠款将在一个月内悉数结清。考虑到老严家经济困难,电白区检察院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
10月30日,李某的亲属将剩余的5.5万元赔偿款转给老严。至此,这起历时三年的纠纷画上了句号。
截至目前,老严的残疾、低保等补助申请事宜也在稳步进行中,司法救助金将依照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发放。有了这些保障,老严后续治疗费用基本有了着落。他遵循医生的建议,近期将安排手术,取出下颌和膝盖处的钢板。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作者:于兵万 吴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