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有游客发视频称,在成都春熙路小吃街用餐时,目睹一串串摊贩回收锅底再利用,上前质问反被摊主回怼“冷锅串串都是这样”。
2日下午,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12月2日网传街边串串摊贩重复使用锅底汤料问题,该局高度重视、赓即开展调查核实。
经查,视频所反映的串串摊贩为流动摊贩“猫哥串串”,该局今日上午已对该摊贩经营者陈某进行调查,根据视频内容及陈某自诉,已认定其重复使用锅底汤料的情况属实。该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和《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103条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严肃处罚。

涉事摊贩。图/社交媒体
该游客此前发视频称:“刚到成都的第一顿饭,就目睹老板将邻桌吃剩的锅底,直接倒回共用汤锅,浑浊油汤混着残渣,瞬间没了食欲”。其表示,自己上前当面质问,没想到老板不仅不认错,反而态度嚣张,让她少管闲事。
在视频中,面对回收锅底的质问,老板表示:“我做了二三十年,冷锅串串都是这样”。该游客称自己不想得病,老板回怼称:“我这儿有电话,要是明天你们死了,我赔你的命。”
书院街市场和质量监管所工作人员表示,视频中的涉事摊贩是流动摊贩,工作人员正在调查处理。
记者查询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103条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作出具体规定,对于使用回收锅底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监管部门可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许可证。
九派新闻记者 黄巧文
编辑 肖洁 任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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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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