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人大”消息,11月25日至26日,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石家庄举行。会议经表决,决定接受刘昌林辞去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耿长有为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其代理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公开简历显示,耿长有,汉族,研究生学历。
曾任中央宣传部干部局局长,中央巡视组副部级巡视专员等职。
今年3月,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官网更新显示,耿长有已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
11月24日,河北日报客户端消息,中共中央批准:耿长有同志任河北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至此番添新职。
此番卸任的刘昌林,出生于1962年7月。
来源:白鹭洲知政、河北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