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苏州致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旌置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其在开发建设项目中擅自使用未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被处以罚款人民币26万元。该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苏苏园城执罚决﹝建设﹞﹝2025﹞92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1月19日。
据处罚公告显示,致旌置业在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宏路DK20240337地块项目中,涉及1#至7#、9#、12#至13#住宅楼、8#物业用房、10#开闭所、配电房、工具间、11#配电房、消控室及地库总承包工程(不含桩基)时,其北入口钢结构、钢结构连廊及临时样板间单体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建设单位却擅自施工。这一行为涉嫌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的规定。
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四项和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致旌置业作出罚款26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条例明确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擅自使用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违者将面临罚款等法律责任。本次处罚中,未涉及没收违法所得或暂扣吊销证照等措施,罚款金额为26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苏州致旌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12-05,法定代表人为占焰飞,注册资本为156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6MA280DNC84,企业注册地址位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1幢503室南楼701室,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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