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热线》栏目第 一百四十四期,1位律师嘉宾走进黄山综合广播直播室。现场受理2位听众关于借银行卡走账被冻结问题、虚拟币转移赃款问题等法律咨询。

直播节目现场

安徽谷明律师事务所:李静律师
《律师热线》咨询回复:
咨询一:
邻居装修,电钻声从早上6点响到晚上,周末也不停,严重影响全家休息和孩子学习。我找过物业并与他理论,但他声称在自己家装修别人管不着。这种情况能管吗?具体该怎么办?
回复:对于咨询所述情况,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和处罚措施。该行为构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其“在自己家装修别人管不着”的说法是错误的,任何权利的行使都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安宁权、休息权)。根据2026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经有关部门劝阻、调解处理,或者物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劝阻、调解无效,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二百九十四条关于相邻关系及不得排放噪声等有害物质的规定,仍是追究其民事责任的基础。
我们建议:
1.正式投诉与取证。首先向物业、社区居委会正式投诉,要求其进行劝阻并记录。同时,持续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噪音发生的时间(特别是法定休息时间)、分贝及影响。
2.果断报警。在劝阻无效后,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向警方出示您的取证记录和前期投诉凭证,明确要求依据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进行处理。
3.寻求其他救济。如需投诉其违反装修时间规定,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派至城管部门处理。若问题长期无法解决,可考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咨询二:
我以生效的仲裁裁决为依据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是法院为什么驳回了我的执行申请?我不服,要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
回复:您好,人民法院认为个别仲裁裁决确实存在执行内容不明确不具体的问题,可以驳回申请。申请执行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执行内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无法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执行申请;导致部分无法执行的,可以裁定驳回该部分的执行申请;导致部分无法执行且该部分与其他部分不可分的,可以裁定驳回执行申请。
(一)权利义务主体不明确;
(二)金钱给付具体数额不明确或者计算方法不明确导致无法计算出具体数额;
(三)交付的特定物不明确或者无法确定;
(四)行为履行的标准、对象、范围不明确;
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仅确定继续履行合同,但对继续履行的权利义务,以及履行的方式、期限等具体内容不明确,导致无法执行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申请执行人对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作出的驳回执行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本栏目由黄山市广播电视台与黄山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
节目参与方式:
来 源 | 《律师热线》栏目组
编 辑 | 吴孙民
核 稿 | 王 进
初 审 | 胡桂芳
终 审 | 汪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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