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芬港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5-12-31
2、原公告内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书(招标人不允许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提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9时00分”
更正为:□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书(招标人不允许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提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