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资中县城乡供水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监理(项目名称)监理资中县城乡供水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资中县城乡供水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资中县城乡供水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资发改投资〔2024〕1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中县聚兴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资中县聚兴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资发改投资〔2024〕12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鸿鲲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资中县龙结镇、球溪镇、狮子镇等镇;
2.2 规模及投资额:建设 DN300供水管道45千米,DN200供水管道 76 千米建设水厂智慧化水处理系统1套,更新DMA漏损区计量设备20套,更换监测仪表20套;更新远传控制阀门150个,更换卧式离心水泵20套、输送泵60台、增压水泵30套自动化投药设备10套,配套PLC控制站50台;改造供水压力调控设备2套、供水管网漏损监测系统5套、GIS系统10套、二氧化氯消毒设备 12套、二次消毒设备 24套,及老旧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等相关配套工程。
2.3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1095天)+缺陷责任期
2.4 招标范围:资中县城乡供水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监理招标
2.5 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1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附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间为准。)。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08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州))(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2-02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32-5602136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资中县聚兴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重龙镇小东街153号
邮编:641200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832-5806211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鸿鲲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蜀西路46号1栋1单元6层601号
邮编:626100
联系人:伍先生
项目负责人:赵小波
电话:028-66339909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6-01-07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