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据我也不好说是谁干的。”下班回家后,陈女士发现家中首饰不翼而飞,门窗却完好无损,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作案者竟是儿子相交多年的好友……
2025年5月的一个傍晚,陈女士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下班后,她约了好友来家中做客。两人坐在沙发上闲聊时,陈女士的好友突然发现沙发角落有一只闪闪发光的金耳钉,便拿起耳钉递给陈女士。陈女士却感到有些疑惑,她平时习惯将首饰都收纳在衣柜的包包里,耳钉怎么会莫名其妙地出现在沙发上呢?陈女士赶紧拿出包查看,发现原本放在包内的1条项链、1枚戒指及1只耳钉凭空消失了,但家中门窗并没有被破坏的痕迹,这让陈女士困惑不已,究竟谁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家中将首饰盗走?陈女士果断报警寻求帮助。

图说:被盗财物。松江区检察院供图(下同)
很快,作案者张某被捉拿归案。张某是陈女士儿子的同学,两人是关系亲近的好兄弟。因张某常来陈女士家中做客,陈女士曾将备用钥匙的存放位置告知过张某,多年常来常往,张某熟知陈女士家庭的生活习惯,也知道贵重物品的存放位置。因欠下的赌债无法偿还,张某起了歹心,2025年4月底,趁陈女士出门上班的时间,张某潜入陈女士家中偷走了一枚钻石戒指,后将戒指典当变现。见没有被发现,2025年5月,怀着侥幸心理的张某再次潜入陈女士家中偷走一条项链,手忙脚乱中,项链还挂走了包中的一只黄金耳钉,另一只耳钉则被带到了沙发上,最终被陈女士的好友发现。经价格认定,涉案物品价值共计3990元。

经审查,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次进入被害人陈女士家中,窃走戒指、项链等首饰,数额较大,2025年11月3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张某提起公诉。2025年11月10日,法院依法判决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熟人作案往往更具隐蔽性,防范难度更大。建议大家不要将钥匙放在门外的鞋柜、花盆等显眼位置处,对经常来访的客人也要保持一定警惕,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