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限购政策出台》
张家口限购政策的出台在当地房地产市场掀起波澜。这一政策旨在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合理调控。限购政策主要对购房资格进行了严格限定,例如限制外地户籍购房套数,提高本地居民购房门槛等措施。其目的是为了遏制投机性购房行为,稳定房价。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助于防止房价过快上涨,避免房地产市场泡沫过度膨胀。同时,对于刚需购房者来说,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保障他们有更公平的购房机会。也体现了张家口政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决心。
张家口市区限购正式出台:对在中心城区(含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已拥有一套住房的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在中心城区没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二手房)。中心城区新购住房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以契税缴纳或不动产取得时间为准)。
对在中心城区(含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已拥有一套住房的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在中心城区没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二手房)。中心城区新购住房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以契税缴纳或不动产取得时间为准)。对在中心城区已拥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
对本市户籍家庭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对已拥有一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对已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50%。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
对中心城区、崇礼区、怀来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适度调整。本市户籍无房且无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的,最低首付贷款比例为30%;本市户籍已有1套住房或有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6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其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暂停外地户籍居民家庭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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