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港仪征港区泗源沟作业区仪征时代物流有限公司码头一期工程(水域部分)施工监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港仪征港区泗源沟作业区仪征时代物流有限公司码头一期工程(水域部分)施工监理项目已由仪征市交通运输局以仪交建许字(2025)000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仪征时代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仪征时代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工程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扬州市仪征经济开发区,本工程拟建设5000吨级散货泊位2个、5000吨级件杂货泊位1个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工程,水工结构按靠泊3.5万吨级散货船设计,年通过能力为729万吨,拟利用长江岸线390米。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监理招标设一个标段,即YZGSYGMT-2025-JL标段,监理招标范围为经批准的扬州港仪征港区泗源沟作业区仪征时代物流有限公司码头一期工程(水域部分)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合同监理及其他事项管理等监理工作及交竣工验收期、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和工程其他事项管理。
2.3、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即为:YZGSYGMT-2025-JL标段。
2.4 计划监理服务期:本项目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
3.投标人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1.2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承担过一个5000吨级及以上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新建码头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1.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监理类)。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交通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2020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担任过一个5000吨级及以上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新建码头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职)。
(3)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项目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项目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3.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投标人在系统平台中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仪征时代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仪征市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西侧-1
联系人:徐英杰
电话:0514-80298698
招标代理: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71号邗粮农发六楼南侧
联系人:张瀚心
电话:0514-82803560
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预约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5 年11月25日 23:00 至 2025 年12月2日 17: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12月17日上午 9 时 30 分。
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网站,经 CA 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4)“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6)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7)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 QQ 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6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4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12月17日上午9时30分。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地址: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8.5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以在线直播形式参与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工作。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文件,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投标人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自行查看。
8.6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 CA 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投标人应优先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8 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400-6666-101。
8.9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监督部门:仪征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仪征市真州镇西园南路9-9号
电话:0514-83420516
邮政编码:211400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