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某小区一位业主的遭遇,引发了不少关注。他购置的一套精装修新房,交付两年几乎未入住,却在2025年10月31日——也就是购房合同约定的质保期的最后一天——厨房水管阀门突然脱落,漏水长达半月后才被发现。全屋泡水,装修损毁,邻居的房屋也受牵连,损失不小。
近年来,围绕“房屋质量与质保期”的争议有很多。作为一名房产律师,我想借此案和大家聊聊,遇到此类问题,责任该如何界定,业主们又该如何防范。

首先,责任究竟怎么划分?
从报道的内容来看,开发商以“报修时间已过质保期”为由推脱,但是合同并未约定以报修时间界定保修责任。从法律角度看,质保期的计算通常以房屋交付之日起算,保修范围内的问题只要发生在该期限内,开发商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也就是说,阀门在10月31日脱落,即使半个月后才被发现,问题的“发生时间”仍在质保期内,开发商负有主要的维修和赔偿责任。当地住建部门的表态也支持了这一观点:不管是不是最后一天,当天发生的问题都应维保。
除此之外,业主对房屋也负有合理的照管义务。长期空置且未定期巡查,导致损失扩大,因此,业主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如果我们遇到房屋漏水的情况,千万不要因为房屋在质保期内就放任不管,坐等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上门处理,我们要积极处理现场。若放任不管,任由损失扩大,业主也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其次,质保期到底该怎么算?
很多朋友对“质保期”的概念比较模糊。根据相关规定,商品房不同部位的保修期不同。例如,本案涉及的给排水管道、电气管线,保修期通常为2年;而屋面防水、卫生间防渗漏等,保修期则为5年。保修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业主在收房时务必看清合同中的具体约定。
需要警惕的是,一些开发商会在补充协议中设置“以报修时间为准”或“业主未及时报修视为放弃权利”等不公平条款。业主们在签署相关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阅,对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您也有准备入住或者已经入住的新房,担心未来可能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以及质保期等产生纠纷,您可以这样做:
1. 即使空置,也要定期“看一眼”。房子如同机器,久置不用也可能出问题。如果自己在外地,没有办法定期查看,可以委托亲友或物业巡查,尤其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妥当,能有效避免“小问题酿成大损失”的情况。
2. 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修并留痕。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立即通过书面、电话或可留存记录的方式向物业和开发商报修,并保留好沟通记录、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这是后续维权的根本。
3. 积极加入业主社群。以报道中的案子为例,在漏水期间,楼下的邻居曾察觉异常却因沟通不畅未能及时告知。由此可见,加入业主群,或许能让我们更快地了解小区公共信息,在遇到突发情况时也能及时获得邻里帮助。
4. 理性维权,善用法律武器。发生类似的问题,如果与开发商协商无果,可以视情况向当地的住建部门投诉,或咨询专业律师,通过诉讼解决。维权时务必保持理性、合法,聚焦于问题本身。

买房是大事,维保无小事。开发商应秉持诚信,履行法定保修责任;而作为业主,我们也要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保管好自己的资产。一旦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一定要及时报修,督促开发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