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发生一起恶性案件。34岁姚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12月4日下午,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姚某在松原市乾安县抓获。下午15时,记者拨打协查文书下的警官电话,接电话的民警称,“人抓到了,在一个空房子里抓到的,案件目前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潇湘晨报报道,一份通榆县公安局情指中心12月2日发布的协查文书显示:近日,长岭县发生一起恶性案件。姚某(身份证号:220722199105063410)有重大作案嫌疑。嫌疑人34岁,男,身高165-170厘米,方圆脸,黑色中长发,皮肤偏黑,案发时上身穿黑色衣服,下身穿黑色裤子,运动鞋。

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一份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与姚某信息高度相似。刑事判决书与协查文书中的姚某出生日期一致,均为1991年5月6日。该判决书显示,姚某5次入狱罪名包括盗窃罪、抢劫罪,今年5月服刑完毕。
2024年4月的一份判决书显示,姚某,男,1991年5月6日出生,初中文凭,无业,住吉林省长岭县。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五百元;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
记者从一名办案民警处获悉,姚某确有多次服刑记录。关于姚某的犯罪情况,该民警表示不要相信网络传言,以官方通报为准。
来源 | 大河报、潇湘晨报
主编 | 彭丹
编辑 | 杜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