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小莉帮忙》报道,近日,河南郑州一位60岁大爷称花十几万装修女友房子,装完就被赶出门。
当事人乔先生表示,2024年,其时年58岁,经人介绍结识50岁女友,二人均无子女。女方名下有一套住房,口头许诺乔先生完成房屋整体装修、配齐家具家电后便登记结婚。为此乔先生独自承担全部开销,前后合计花费约15万元。
可装修完工后,乔先生多次催促办理结婚手续均遭推脱。女方常年以外出务工为由长期离家,偶尔归家也与乔先生分房居住。直至不久前乔先生突发疾病,女方不仅未曾照料,还直接更改家门密码,致使乔先生无法回家。
对于此事双方各执一词。女方指责乔先生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还直言其在自己父亲离世低谷期言语伤人,相处期间家人从未亏待对方,希望彼此多些包容;乔先生则认为自己遭对方欺骗,出资装修,如今感情破裂,理应拿回全部花销。
乔先生自愿出资15万元为女方房屋装修、购置家具家电,这笔钱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还是同居共同支出?双方未领证结婚,男方能否全额追回装修款、家电购置款?
5月19日,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告诉九派新闻,装修金额比较大,应该定性为附条件赠与,更接近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大额付出,可以考虑参考彩礼规则处理。如果定性为附条件赠与,若最后双方没结婚,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撤销赠与、要求返还。最后比例法院会结合折旧、使用损耗、双方过错来看。林斐然认为,现在双方各执一词,定比例难度或比较大,但基本很难全额要求退还。
林斐然认为,乔先生称女方口头承诺装修完就结婚,事后反悔拒领证,这在刑事上定义诈骗罪难度较大,除非能证明对方以骗钱为目的,毫无结婚的意愿。在民事上,女方的行为有可能定义成“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欺诈承诺,乔先生可要求女方返还不当得利,退还装修款。
针对无法拆除、依附房屋存在的装修部分折价返还标准,林斐然表示,法院首先凭消费发票、转账流水核算装修原价,可拆分搬走的家具家电优先返还;再按照装修使用时长折算折旧损耗,结合双方情感矛盾中的过错责任,进一步扣减金额,最终核算出实际需返还的钱款数额。
林斐然认为,女方私自更换门锁,不让男方进门,该行为涉嫌侵权,但房屋所有权在女方,可能侵犯的主要是男方对个人物品的所有权,相当于扣留了对方的个人物品,对男方财物使用权和所有权产生影响。
被问及中老年恋爱再婚期间,大额财物支出该如何留存证据,避免事后维权无门,林斐然表示,要留好支出凭证,对于承诺建议留下书面证据,尽量留存聊天记录等有效文字证据,保留手机原始聊天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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