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公证是夫妻以书面约定明确财产归属、防范纠纷的法律手段,根据《民法典》夫妻可对婚前及婚内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并办理公证。公证范围涵盖多种财产类型,核心需围绕财产权属清晰、不侵犯第三人权益的原则界定,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婚前个人财产及增值部分
夫妻一方婚前已合法取得的财产,均可通过公证明确其个人属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理财产品等有形资产,以及股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权利等无形资产。例如,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个人名下的车辆,可公证确认归个人所有;婚前持有的股权,可约定婚后分红、转让收益的归属并公证。需注意婚前财产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如房产溢价、存款利息,也可通过公证固定归属,避免后续混同争议。

二、婚内所得财产及约定归属部分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默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可通过协议约定归属并公证。一是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常规收入,可约定归各自所有或按比例共有;二是房产、车辆等大额资产,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可公证为双方共有或归一方单独所有;三是贵重物品,如金银首饰、高档藏品、奢侈品等,虽无需登记,但通过公证明确归属可减少纠纷。此类公证需明确财产具体信息,如房产地址、房产证号、车辆车牌号等,避免模糊表述。
三、赠与与继承所得财产
婚内受赠或继承的财产可根据具体情形办理公证。若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公证可进一步固定其个人属性,防止被认定为共同财产;若未明确归属,夫妻可协商分配方案后公证,如约定继承房产归双方共有。需特别注意,涉及第三方赠与的财产,若赠与合同附加条件,公证内容需符合条件约定,否则可能因侵犯第三方权益导致无效。
四、特殊财产及财产性权益
随着财富形态多元化,特殊财产的公证需求日益增加。股权方面,可公证约定股权本身及分红、增值收益的归属,尤其适合创业夫妻隔离经营风险;知识产权方面,婚后产生的稿费、专利转让费等收益,可公证为个人或共同所有;虚拟财产如数字货币、自媒体账号,可约定收益分配及运营权归属并公证。此外,夫妻可对婚内债务承担协议公证,明确个人债务由各自偿还,但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五、公证禁区与实务要点
并非所有财产都可公证,需规避法律禁区: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财产,如抵押房产、他人赠与且附加限制条件的财产需取得第三方同意后方可公证;约定“净身出户”“限制离婚”等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公证机构不予受理。同时公证后需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房产、车辆等不动产仅公证未过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财产形态发生转化时,如婚前存款用于婚后购房,需重新约定并公证,避免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