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案件,一对情侣因生活琐事争吵,两人将笔记本电脑和酒瓶从高空抛下,砸中别人的私家车,最终因高空抛物罪被判拘役。
案情如下:
阿珍(化名)、阿强(化名)是一对同居情侣,某日凌晨,二人在高层公寓内饮酒闲谈,随后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在酒意裹挟下,争吵持续升级,愤怒最终冲垮了理智。
失去理智的阿珍一把抓起笔记本电脑从阳台抛下,阿强见状也不甘示弱,随手抓起玻璃酒瓶就掷向楼下。
那台笔记本电脑重重砸落在地面,刺破深夜的宁静,紧随其后的酒瓶则砸中业主刘先生的私家车,造成车辆受损。

次日,刘先生发现车辆损坏,立即报警。
警方传唤阿珍、阿强到案调查后,二人对自己酒后冲动行为十分懊悔,主动找到车主刘先生协商,全额赔付车辆维修费用近一万元,并诚恳致歉,取得了刘先生的谅解。
但是,民事赔偿与谅解,终究抹不去高空抛物行为潜藏的危害公共安全风险,也无法豁免刑事追责。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阿珍、阿强身处高层建筑,明知高空抛物可能会损坏他人财物,甚至对楼下行人造成致命威胁,但仍然高空抛掷笔记本电脑、玻璃酒瓶,其行为足以危害不特定公众人身与财产安全,应当以高空抛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深圳前海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高空抛物罪依法判处阿珍、阿强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高空抛物被称为 “悬在城市上空的痛”,物品从高层坠落可能会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居民若发现高空抛物行为,请及时留存证据并报警,共同守护城市公共安全。
南方+记者 杨溢子 通讯员 深检君 前海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