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最近发布了第九学生公寓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公告,这一项目引起了广泛关注。根据公告,该项目已经获得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项目的出资比例为100%。
此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项目监理的工作范围包括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这不仅确保了工程质量,也为学生提供了更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新建公寓的总建筑面积达48955.5平方米,设有地下层和十层地上结构,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
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方面,公告规定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同时,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确保财务状况良好。这样的规定无疑是为了确保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值得注意的是,招标公告中还提到,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若有企业或个人在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亦不得参与投标。这些措施都旨在提升招标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对于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公告明确了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投标单位需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将被拒收。
长春工程学院此次公寓建设项目不仅是对校园基础设施的一次重要提升,也是对学生生活质量的承诺。随着招标工作的推进,期待这一项目能够顺利进行,早日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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