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玻璃突然“失控”
破裂声中,住客受伤
悠闲假日戛然而止
“暴走”的玻璃
花花(化名)与好友同游,在App上预订了一晚某公寓酒店住宿。第二天清晨,只听“砰”的一声,浴室玻璃突然爆裂,玻璃碎渣扎伤了正在洗漱的花花。花花被送往最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诊断,花花身上为多发性切割伤(手外伤、足外伤),多处开放性伤口,左脚、右手五指均有0.5厘米到1厘米左右伤口。
在局部麻醉下,医生为花花实施了伤口清创缝合术。术前医生便告知花花,因伤口较多且不规则,术后有疤痕形成、玻璃异物残留等风险,再三嘱咐要定期给伤口换药,预防感染,避免伤口活动。建议陪护,全休一个月,后期进行抗疤痕治疗。半年后,花花再次前往医院瘢痕专科门诊就诊,医生建议抗瘢痕处理,包括不限于药物注射,多次多疗程激光治疗等。
花花认为,某公寓酒店作为从事住宿业务的营业性机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自己入住后受伤,某公寓酒店应赔偿医疗费、抗瘢痕治疗费用、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10.4万元。
然而,某公寓酒店却说花花根本不是酒店的住客。按照相关规定,客人入住酒店,需依照“一人一证”的要求,办理住宿登记。但某公寓酒店登记的住客是花花的朋友,而非花花。花花未经某公寓酒店允许,在未办理登记的情况下,擅自留宿,受伤后果也应由其自行承担。花花虽然自己说受伤原因是“浴室玻璃自爆”,但淋浴间设施均经有关机构检验合格,不存在质量问题。从现场玻璃的破碎散落状态来看,玻璃是整片一并平面掉落,更符合外力撞击后,玻璃应力均衡性受损倒落形态。花花的医院《门诊病历》也记载着:“自诉不慎被浴室的玻璃割伤……”可见,淋浴间玻璃是花花没站稳不慎撞碎。更何况,事发后花花联系过前台,某公寓酒店已经为花花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剩余的费用不应由某公寓酒店负责。
法院:酒店疏于管理
赔偿1.39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花花通过App下单预订酒店、支付房款后与其同伴实际入住,与被告某公寓酒店之间形成旅店服务合同关系。《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的“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系对旅馆一方的接待要求,被告某公寓酒店未按规定,仅对同住人员进行登记,系被告某公寓酒店疏于管理,并不影响合同关系的成立。被告某公寓酒店虽辩称玻璃系因外力撞击所致,但《门诊病历》的记载并未描述玻璃门碎裂原因。相反,原告花花入住酒店,因玻璃破碎受伤属实,《门诊病历》也未见有关于患者除手足割伤、开放性伤口外,还有身体其他部位撞击伤痕的记载。被告某公寓酒店作为住宿经营者,有责任保障酒店各项设备设施使用安全,应对原告花花因受伤而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扣除被告某公寓酒店已支付的费用,及原告花花主张中未实际发生或计算有误的款项,经核算,被告某公寓酒店应赔偿原告花花共计1.39万元。被告某公寓酒店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官:经营者应加强安全管理
当好自身安全第一责任人
经营者应当加强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做好安全提示,定期检修维护设施设备,及时消除潜在的风险隐患。如若发生意外,也要及时反应,合理应对,尽到管理、救助义务。当然,保障责任不能“无限大”,安全保障义务也有其适用的边界。进入经营场所、公共场所活动时,消费者也要遵守安全警示规定或提醒,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当好自身安全第一责任人,才能乘兴而去,尽兴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