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家的围墙上
安装了3个可360度旋转的摄像头
每天对着她家院子无死角拍摄
甚至自家大门、客厅等
内部私密空间都被拍摄到
但与邻居多次沟通却无果......
近日,家住番禺区石碁镇雁洲村的冯女士因为邻居对着自家院子安装的几个摄像头苦恼不已,双方甚至闹到最终报警处理。“感觉自己每天出入的行踪都被盯上,感觉每天有双眼睛看着自己,浑身不自在。”

邻居家摄像头可拍到她家院子和客厅
感觉被一双眼睛“盯”着
冯女士居住在雁洲村某巷11号,而安装摄像头的住户则是雁洲村某巷9号。两户人家门对着门。据冯女士及其家人介绍,对门邻居在围墙上安装了3个摄像头,其中中间的监控摄像头刚好对着她家院子,该摄像头不仅能拍摄到她家大门,还能拍摄到她家院子内和客厅的隐私空间。这让全家人感到很没有安全感。感觉每天全家人的出入行踪都被“盯上”,也给全家人带来很大的精神压力。
冯女士认为,该摄像头可以360度旋转,还具备录像、存储等功能,客观上对全家人隐私构成妨害,应调整角度,排除对其门口的拍摄。“万一家中大人不在,孩子独处,安全难以得到保障。”冯女士说,邻居之前也有过在自己家门口安装摄像头的做法。
冯女士表示,邻居家对着她家院子安装摄像头的做法给全家人带来了很大的精神压力和困扰,每天都感觉被一双眼睛“盯”着。为此,她曾多次和邻居协商,拆掉该摄像头,但邻居表示,安装该摄像头是为了监控自家门口的公共区域,并非有意拍摄冯女士家门口和院子。
而冯女士和家人则认为,除了正对着自家门口的这个摄像头,邻居家门口及周边已有多个摄像头,完全可以满足防范需求;即便仍需加装,也应选择更合理的位置与角度,减少对她家隐私的影响。

摄像头拆除前可以拍摄到冯女士家院子
村干部多次协调后邻居拆掉摄像头
冯女士和邻居多次沟通无果,向村干部求助并报警。民警也来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雁洲村委会主任樊焕英也多次来到两户村民家实地走访,推动两户人家“化干戈为玉帛”。第一次协商后,双方商定一个处理方案,即9号村民二楼窗台的监控调整安装位置,11号村民二楼阳台的监控安装位置加装一个挡板,均不涉及邻居隐私。因11号住户对第一次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双方再度产生分歧,于是村干部组织两户村民进行了第二次协商。9号住户拆除原来安装在二楼窗台处的摄像头,双方均在安装摄像头的位置加设遮挡板,不涉及邻居隐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在属地派出所签订了调解书。
樊焕英向记者介绍说,村干部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两位邻居家之间安装摄像头都是为了确保门前安全,民警现场调解时告诉双方,村民在住宅内的活动及进出信息与私人生活习惯高度相关,属于隐私权保护范围,在安装摄像头时需确保对方的生活安宁不被侵扰。经过民警和村干部的两次调解,两户村民也达成谅解,握手言和。9号居民同意拆除掉正对着11号院子的摄像头。“邻居之间以和为贵,通过我们的调解,大家达成一致意见,我们村干部也感到很欣慰。”樊焕英说。
3月2日下午,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来到雁洲村某巷9号看到,原本安装在二楼窗台处的摄像头已经拆除,其余的摄像头也安装了遮挡板,均不会拍摄到对方的隐私。一度让双方剑拔弩张的“摄像头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摄像头拆除后
专业人士解析:
安装摄像头如何才能不“越界”?
这起摄像头“越界”引发的邻里风波具有很强的普遍性。近年来,随着智能摄像头价格越来越亲民,越来越多居民为保障居家安全,在门口或单元楼内安装摄像头。特别是电子猫眼、智能门锁的兴起,摄像头也呈现出智能化、小型化趋势。因安装摄像头之前没有和邻居沟通,越界安装摄像头产生的邻里纠纷不在少数。2022年,广州的赵某在自家安装了数个摄像头,其中有两个的拍摄范围正好对到了楼上小李家的阳台窗户。小李担心自己被赵某监视,自己的隐私权被侵犯,因而向居委会、城管部门投诉,协商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拆除摄像头。
赵某表示,他的住处是小区最角落的地方,安装摄像头是保护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无意侵犯别人隐私,不同意拆除。法院经审理后,要求赵某拆除能够拍摄到小李家范围的两个摄像头,其他则允许保留。
广东法海律师事务所唐红炬律师表示,2025年4月1日起,我国首部系统性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管理的行政法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家门口安装摄像头、智能门锁等设备划定了“红线”。《条例》明确,在非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非法对外提供或者公开传播涉及公共安全、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视频图像信息。
唐红炬说,是否安装摄像头,要考量居民住宅是否有人身、财产安全需要,以及区域内治安情况、住宅内是否有需要照看的特殊人群等因素。如果安装前与相邻户或有关住户协商不成未征得同意,则应谨慎安装。否则,在未经过邻居同意的情况下安装摄像头,很有可能引发相邻权纠纷。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肖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