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结婚时我们出了200万买房,现在离婚要分走一半,这钱能要回来吗?”上海的张阿姨最近陷入焦虑。随着房价攀升,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现象普遍,但一旦子女婚姻破裂或家庭矛盾激化,这笔钱是“借款”还是“赠与”往往成为争议焦点。
一、法律定性:借款需“明示”,赠与可“推定”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父母出资购房的性质认定遵循“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推定赠与”原则:
借款需明确证据:若父母主张出资为借款,需提供借条、转账备注、聊天记录等直接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例如,2025年北京朝阳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父母提供儿子手写借条及转账时备注“借款”的凭证,法院最终认定出资为借款,判决子女夫妻共同偿还。
赠与可“推定”但可撤销:若父母未明确表示借款,通常推定为对子女的赠与。但根据《民法典》第663条,若子女严重侵害父母权益(如虐待、拒不赡养)或未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未照顾父母生活),父母可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财产。2026年杭州某案例中,父母因子女长期不履行赡养义务,成功撤销对子女房产的赠与。
二、关键证据:决定案件走向的“定盘星”
司法实践中,以下证据是认定出资性质的核心:
书面协议:借条、借款合同、赠与协议等书面文件具有最高证明力。若父母与子女签订书面借款协议,即使未约定利息,也可认定为借款。
转账备注:银行转账时备注“借款”或“赠与”,可作为辅助证据。例如,2025年广州某案中,父母转账时备注“购房借款”,法院结合子女未否认的事实,认定出资为借款。
证人证言:亲属、中介等第三方证言可辅助证明出资性质,但证明力较弱,需与其他证据结合使用。
录音录像:父母与子女沟通出资性质的录音录像,若内容清晰、无胁迫,可作为有效证据。

三、特殊情形:婚前出资与婚后出资的差异
婚前出资:
若父母在子女婚前全额出资购房且登记在子女名下,通常认定为子女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若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子女夫妻共同偿还,则父母出资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对子女的赠与,房产增值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
婚后出资: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9条,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若无明确约定,视为对子女夫妻的赠与。但若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如通过书面协议或转账备注),则认定为子女个人财产。例如,2026年上海某案中,父母转账时备注“仅赠与儿子”,法院认定房产为儿子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四、风险防范:父母出资的“安全指南”
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性质(借款/赠与)、还款期限(如为借款)或赠与条件(如为赠与),避免口头约定。
保留转账凭证:通过银行转账而非现金交付,并在备注栏注明资金用途(如“购房借款”或“赠与女儿”)。
公证赠与协议:若为赠与,可办理公证手续,增强证据效力,同时明确赠与对象(子女个人或夫妻双方)。
避免混合出资:若父母与子女共同出资购房,需明确各自份额,避免未来因产权归属产生争议。
父母出资购房的性质认定,本质是法律对家庭伦理与财产安全的平衡。对父母而言,提前通过书面协议、转账备注等方式固定证据,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对子女而言,应尊重父母意愿,避免因财产纠纷伤害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