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唐佳燕
实习生 刘思源
1月21日,田某明故意杀人案在云南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再审,法院未当庭宣判。
1996年,云南玉溪男子田某明强奸其大嫂赵某某后,持刀欲杀害赵某某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2年,田某明减刑出狱后欲报复嫂子赵某某,到赵某某家中将其砍伤,同村的村民刘铭富因见义勇为也被其杀害。此后田某明开始了长达20年的逃亡,终于2022年在长沙出租屋内被抓获。2022年11月15日,玉溪中院一审判决田某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田某明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此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5年10月2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原审被告人田某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认为原判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量刑明显不当。

刘铭富见义勇为被杀害的报道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见义勇为被害者家属错过了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期限,将受益人大嫂赵某某诉至法院索赔132万元,华宁县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
被害人家属会否放弃向大嫂赵某某索赔?被害人代理律师刘文华律师告诉记者,民事赔偿一案,华宁县人民法院目前已中止审理,待刑事部分审理后才会继续推进。刘亮刚表示,“等刑事部分案件最终尘埃落定后,再梳理关于赵女士这边案件的事情。”
1月21日,大嫂赵女士告诉极目新闻,她们一家人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法庭会给出一个公道,对于见义勇为被害者家属索赔一事,赵女士表示其作为受害者,不是伤人的加害者,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判决。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