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09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9日9:15至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欣环保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飞雄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5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863,433,6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776%。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534,029,2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58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5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29,404,3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188%。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5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03,090,8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79%。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52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03,088,5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7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1.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546,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3%;反对748,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6%;弃权1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204,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98%;反对748,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56%;弃权1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5%。
提案2.00《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527,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0%;反对754,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3%;弃权1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84,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05%;反对754,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4%;弃权1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0%。
2.02《关于修订〈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524,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7%;反对749,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8%;弃权15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82,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84%;反对749,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67%;弃权15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9%。
2.03《关于修订〈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该项子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487,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4%;反对773,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6%;弃权1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44,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23%;反对773,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06%;弃权1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0%。
2.04《关于修订〈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该项子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483,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9%;反对785,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0%;弃权16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40,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81%;反对785,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18%;弃权16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1%。
2.05《关于修订〈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该项子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493,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1%;反对775,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8%;弃权16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50,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81%;反对775,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23%;弃权16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6%。
2.06《关于修订〈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该项子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489,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6%;反对768,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0%;弃权17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46,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40%;反对768,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51%;弃权17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9%。
2.07《关于修订〈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该项子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513,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4%;反对766,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7%;弃权15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70,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75%;反对766,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1%;弃权15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4%。
2.08《关于修订〈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该项子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494,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2%;反对781,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6%;弃权15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51,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86%;反对781,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85%;弃权15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9%。
2.09《关于修订〈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该项子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517,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9%;反对758,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9%;弃权15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74,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10%;反对758,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8%;弃权15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2%。
2.10《关于修订〈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该项子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493,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1%;反对751,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0%;弃权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50,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78%;反对751,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87%;弃权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2.11《关于制定〈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该项子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446,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7%;反对819,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9%;弃权1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04,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28%;反对819,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45%;弃权1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7%。
提案3.00《关于提名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审议结果:通过,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496,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4%;反对750,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9%;弃权18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53,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08%;反对750,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80%;弃权18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2%。
提案4.00《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内蒙古双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双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洪湖聚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洪湖聚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洪湖聚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数共计534,026,987股。
审议结果:通过,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449,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96%;反对778,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2%;弃权17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34,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19%;反对778,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48%;弃权17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2%。
提案5.00《关于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464,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8%;反对795,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2%;弃权17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21,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01%;反对795,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19%;弃权17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0%。
提案6.00《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520,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733,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9%;弃权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77,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44%;反对733,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14%;弃权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王华堃律师、张照依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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