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深化施工图审查改革,推动施工图审查与深圳“同事同标”,提升施工图审查质效,助力项目加快建设。
坚持施工图分类审查制度
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为低风险工程、一般工程、特殊建设工程。对全市范围内的低风险工程、一般工程,继续实行事前承诺、容缺办理、事后核查,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共同作出质量保证承诺,行政审批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容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由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依法依规确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事后全覆盖核查,费用由项目所在地政府承担。
优化特殊建设工程图审方式
对全市范围内的特殊建设工程,不再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实行“事前承诺、容缺办理、图审后置”,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共同作出质量保证承诺,行政审批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容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建设单位自行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并在项目基础施工前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补交至行政审批部门,为项目建设争取更多有效时间。
深赣共建产业园区内项目实行便利措施
对共建产业园区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事前承诺、容缺办理、同步审查”,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共同作出质量保证承诺,行政审批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容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图设计文件由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依法依规确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同步审查,费用由项目所在地政府承担,切实降低建设单位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稿件来源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