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3日
新疆某县美丽宜居示范村施工
因管沟未采取支护措施导致坍塌
一名作业工人被埋身亡
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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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新疆捷*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温泉县哈日布呼镇塔克勒格哈日莫墩村实施自治区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项目坍塌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后,温泉县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仅用7天时间就完成了事故调查报告,展现出高效的事故处理能力。
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5月13日19:02分,新疆捷*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温泉县哈日布呼镇塔克勒格哈日莫墩村实施自治区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工人方某某在村内巷道的一处管沟开展清槽作业时,管沟东侧突发坍塌将其埋在管沟内,现场施工人员立即开展救援,一起挖掘。
19点12分左右,挖出方某某后,经现场医护人员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未按照施工方案要求对管沟进行施工,对周边风险辨识不足,施工现场沟槽边土是之前老管沟的回填土,土质相对较为松软,施工人员方某某正在清槽管沟时,东侧管沟失稳发生坍塌,坍塌土方将正在清槽的工人方某某掩埋窒息死亡。
间接原因
施工方没有管沟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的情况下,擅自施工,未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对管沟两侧未做防护处理,未将存在坍塌隐患情况通报从业人员。
事故相关处理建议
1. 对责任人员的处罚
余*治(施工方法人):未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罚款上年收入40%。
叶*(施工方安全员):未消除隐患,罚款上年收入20%。
奚*祺(哈日布呼镇副镇长):监管不力,移交纪委监委处理。
2. 对责任单位的处罚
新疆捷*达公司:负主要责任,罚款50万元。
江苏天*建设集团:监理失职,限期整改。
哈日布呼镇政府:向县政府作书面检查,主要领导被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