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月12日起,连续五天, 河南三门峡一女子在社交平台发布向出轨丈夫“道歉”的视频,引发关注。
该女子在个人短视频账号上,从1月12日至16日,已连续5天发布对其老公的“道歉”视频,16日发布的第五天道歉视频已不可见,单条视频点赞量超70万,目前其账号粉丝已超50万。在已发布的多段视频中,该女子详细提及了其丈夫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 并称因丈夫与已婚女同事持续5年婚外情,自己在社交平台曝光二人姓名、工作单位及消费证据等,并存在不当言论,遭丈夫起诉侵犯名誉权,法院判决她连续15天公开道歉。


女方发布的判决书
1月17日,涉事男子所在企业发布情况通报:关注到“娜姐重生”账号反映的关于我单位职工高飞的相关信息,我单位高度重视并成立工作专班。 2025年12月5日,高飞被党纪处分。现已对其停职调查并将按照调查结果依规依纪处理。感谢社会各界的批评和监督。

三门峡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已经关注到,正在核查,已有相应的工作组与男方单位了解情况。
针对该女子的“道歉”方式,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杜洁律师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隐私包括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而其丈夫名字、工作单位等信息属于个人信息及私密信息范畴。另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不得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该女子的公开道歉内容可能进一步降低二人社会评价,符合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
此外,杜洁律师表示,法院对判决指定的行为执行负有监督职责,若道歉内容不符合生效判决要求或涉嫌新的侵权,法院有权要求行为人调整内容,“在司法实践中,若道歉内容仅围绕弥补原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未额外披露私密信息或添加侮辱性表述,则属于合法履行判决;若超出必要范围披露个人隐私、添加指责性内容,则构成新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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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俊杰 校对:李璐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