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在买房过程中,定金和订金虽仅一字之差,却有着天壤之别。定金具有担保性质,是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购房者交了定金后,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开发商可不退还;若开发商违约,则需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更偏向于预付款性质,不具备担保功能。如果购房者不想买房了,一般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订金。所以,购房者在签订任何与购房相关的协议时,务必仔细看清是“定金”还是“订金”,这小小的字眼差别,可能关乎着巨额的资金风险。
买房子是重要的事情,很多的人们在买房子的时候,都会四处的看看其他的楼盘,现在合适的房屋。而选择了合适的房屋后,一般都是需要给开发商交纳一定的定金的,那么买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你知道吗?虽然一字之差,但是确实是有很大区别的,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买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你知道吗
1、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我国《担保》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律后果。
3、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4、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5、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
6、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律后果了。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
买房子中有很多的事情,如果遇到了良知的开放商还是不错的,但是遇到了不良开放商的话,自己的权益很可能就会受到影响。以上就是小编关于买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你知道吗?的相关介绍,大家可以详细的了解一下,如果开放商违约,要及时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