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端工程机械研发产业园项目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端工程机械研发产业园项目已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徐开经发备〔2025〕40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产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端工程机械研发产业园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东大道南侧,凤凰大道东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5780平方米,共一栋单体建筑,项目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科研办公面积约3.0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77万平方米;同时新建停车位150个、充电桩100个,以及产业园区范围内新建园区道路600米,园区截污纳管工程和智慧化弱电系统等其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道路、管网、绿化、通讯等附属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总投资约23648.06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330万元。
2.1.4工期要求: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提交全套施工图纸。
2.1.5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1.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2.1 配合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人防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
根据审批的方案及总平面图,进行规划定位图绘制及指标明细计算,对设计指标优化分析,有效地进行项目风险管理。在工程规划许可和人防批文办理阶段,提供全过程技术及报审配合服务,并按人防管理部门要求及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直至取得人防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国有人防工程产权确认书及通过工程规划许可审批。
2.2.2 施工图设计
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并满足使用和移交条件,红线内全部建筑单体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2.2.2.1 建筑单体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绿建节能等专业设计),人防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幕墙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办公区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BIM、装配式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实验室工艺配合设计、实验室内装及机电设计、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压缩气体等特殊气体管道工艺设计, 门窗设计深化、抗震支架深化、太阳能深化及设备专业深化确认,施工图设计应通过审查及报审相关工作(含提供审图要求的第三方咨询单位造价预算书、装配式第三方计算书、专家论证相关文件)。
2.2.2.2 红线内全部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深基坑支护设计,室外消防、道路、路灯、给排水、变配电(10KV以及土建及低压开关至单体建筑供电系统设计)、楼宇夜景亮化、室外非机动车充电棚、室外景观、弱电智能化、三网室分、海绵城市、标识系统(含交通标识)、室外综合管网及其他附属设施设计等;并为市政工程设计配合提供条件,如燃气设计。
2.2.2.3 项目建设期间,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答疑、设计巡场、设计变更、各类设计相关会议、现场技术问题分析及解决、施工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创新技术及材料应用咨询、评星评奖等全过程技术支持服务、设计人员驻场、事故调查处理并出具相应技术配合文件、配合各项验收、备案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其他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
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200万元或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 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不含单独方案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为准,提供审图合格证或项目业主签发的设计任务完成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及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合同内需注明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6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9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255827。
3.10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19日9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 需 支 付 工 具 使 用 费 , 收 费 标 准 见 “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9时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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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分值构成 |
经济标(投标报价):10分 技术标(设计文件):75分 商务标(资信部分):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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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投标报价(1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偏离,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四舍五入小数点保留两位。 注: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总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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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设计文件(75分) |
设计说明书 (5分) |
1. 设计说明准确解读项目规划理念,切中描述该项目的各专业设计 要素,内容需与本项目相匹配;(1分) 2.投标人提出的设计思路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施工需求, 是否能够保证建筑的质量和安全;(1分) 3.设计概算与经济评价。(3分) |
规划定位图 (7分) |
1.项目条件是否调查充分,资料收集是否详实,设计图纸制图 是否规范统一,标识是否清楚;(1分) 2.是否满足消防间距、消防车道、竖向设计、交通流线、开口 设置要求,是否考虑室外管网、综合管线布局条件,是否满足 总平面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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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 (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1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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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设计 (15分) |
1.建筑专业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8分) 2.设计采用的规范、节能专篇、消防等应为现行标准及最优水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地方要求。(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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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深度 (40分) |
1.提交的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标准;(2分) 2.提交的建筑专业设计图包含:建筑专业图设计是否达到施工图深度(5分);是否提供详实的平、立、剖、节点详图及构造大样,平立面设计合理完善、符合消防要求(7分);建筑工程做法、防水做法、各部位构造做法、外立面材质、颜色是否达到规划方案设计、规范和设计任务书深度要求(5分);(共17分) 3.提交适合项目的基础试桩图和地下车库基坑支护设计图,图纸深度具备可实施性;(两项图纸各9分,共18分) 4.提供体形系数,优化外围护结构及做法;(2分) 5.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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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6分) |
1.项目有完整的质量控制制度,各专业的能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应对措施等;(2分) 2.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障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应对措施等; (2分) 3.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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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分标准 (1)以上各评分因素的评分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 (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 (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意见不一致时,少数服从多数)。 2、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得分不应低于7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技术标部分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 3、设计采用暗标,设计文件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单位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字体大小不限;同时不能提供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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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资信部分(15分) |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及配置(7分) |
1、项目负责人(2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建设工程类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二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得分。 2、项目团队(除项目负责人以外)配备情况(5分) 2.1 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 2.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 2.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2.4 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同时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2.5 暖通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专业)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满足以上任意一项要求的得1分,最高得5分。 注:1)设计团队各专业负责人同一专业仅能配备一名专业负责人且不能兼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负责人; 2)设计团队各专业负责人均须提供相关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提供在开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 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 |
投标人业绩(6分) |
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200万元或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 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不含单独方案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为准,提供审图合格证或项目业主签发的设计任务完成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及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6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金额、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在“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3)投标人用于满足“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的业绩”可以再作为“投标人业绩评分项”同一业绩可以重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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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2分) |
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住房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设计奖等),省级每有一项得1分,国家级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 注:1、同一业绩获多次奖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奖项计。2、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为准,同时附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获奖证书与获奖证明文件时间不一致时,以获奖证书的时间为准。3、奖项获奖人应是投标人,不是投标人本企业的奖项不得分。4、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产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贾汪区海外人才中国创新创业示范园
联系人:刘闯
电话:0516-83255329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中茵广场3幢214室
联系人:张野群
电话:0516-85583936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