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刘志坤 李苗
28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14岁女生遇害”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钟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结果公布后,被害人潘某某的母亲曾女士情绪一度崩溃,表示无法接受该判决,将依法提出抗诉。

曾女士抱着女儿照片哭泣。
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钟某某(时年14岁)与被害人潘某某(殁年14岁)是同学。钟某某因无端猜疑对潘某某心生不满,并购买折叠刀伺机作案。2025年4月8日19时许,潘某某行至自家楼下准备上楼时,钟某某持刀对潘某某身体多处捅刺,致其抢救无效死亡。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钟某某预谋行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深,应当依法予以惩处。钟某某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听到只是无期徒刑时,我整个人都崩溃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曾女士在接受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知晓无期徒刑已是现行法律框架下对未成年人的最高刑罚,但仍无法接受,仍希望判处钟某某死刑。
据曾女士回忆,此次庭上她仅与钟某某见了几分钟,对方不仅比上次庭审时胖了不少,全程未看她一眼,且毫无悔过之意。
而钟某某的父亲在宣判后向她下跪,这一行为让她倍感复杂:“我不知道他是感谢法庭未判死刑,还是道歉。如果是道歉,这样的歉意对我来说也毫无意义,根本无法弥补失去女儿的伤痛。”
曾女士透露,自己已在庭上明确提出抗诉意愿,代理律师将协助撰写抗诉书并提交至检察院。“我不希望再有孩子遭遇我女儿这样的悲剧。”
受害人代理律师也在庭后表示,从法律层面而言,无期徒刑已是该案对应的最严厉刑罚,现行法律规定下已无更重判罚空间,因此公诉人大概率不会提出抗诉。同时,该律师呼吁,希望借此次案件引发的社会关注,推动相关法律尽早修改完善,让法律能更好地回应社会对低龄恶性犯罪惩处的期待。

曾女士与代理律师。
据此前报道,该案案发于2025年4月8日,一名初三男生钟某某在自家小区内,持刀捅死一同放学回家的同班女同学潘某某。
曾女士曾在接受采访时回忆,案发当晚,她在家中听到楼下有人呼喊“有人晕倒了”,第一反应便想到了女儿——因为潘某某曾有过低血糖晕倒的经历。
“下楼后,我发现孩子倒在血泊中。当时天比较黑,起初还以为孩子是被石头砸伤了。”曾女士表示,看到女儿的瞬间她彻底崩溃,试图抱起孩子时,发现孩子已没了呼吸。现场邻居为孩子做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直至救护车抵达。
该案于10月15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庭审未当庭宣判。一审庭审后,曾女士在接受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采访时曾透露,庭审中,当被害人亲属提出判处钟某某死刑的诉求后,钟某某曾下跪求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