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肖伟 记者 翟敏)“好好的走廊,硬生生被邻居的外开门变成了‘瘦身通道’,侧身过都得吸肚子,这日子谁能忍?”近日,泰兴市法院审结的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戳中了不少业主的痛点——被告王先生装修时擅自改了入户门方向,让邻居李女士一家的通行权“被挤压”。
李女士和王先生是某小区的同楼层邻居,两家共用一条1.2米左右宽的公共走廊。2024年王先生装修时,没打声招呼就把开发商统一安装的“内开”入户门,改成了向外“猛开”的样式。
这一改可把李女士愁坏了:“他家门90度一打开,走廊几乎被占了大半,出入都得小心翼翼绕着走。”更让她揪心的是安全问题——狭窄的走廊里,外开门会形成视线盲区,家里老人孩子出门,稍不留意就可能被突然打开的门撞到;要是遇上火灾等紧急情况,这扇门简直就是“逃生拦路虎”,后果不堪设想。为了这事,李女士找物业、找社区,来来回回协调了好几次,可王先生始终觉得“没影响”,双方谈崩后,李女士只能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恢复大门原始状态。
庭审上,王先生抗辩,“根本算不上影响通行。”事实真的如此吗?承办法官带着卷尺直奔现场:走廊实际宽度121厘米,可他家的门90度外开后,剩下的通行宽度仅40厘米!成年人侧身过都得收紧肚子,要是手里拎着菜、推着婴儿车,或者陪着老人孩子,基本没法顺利通过。小区物业早在2024年就给王先生发了《装修违规整改通知书》,明确说改门方向违规,要求限期整改,可他压根没当回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邻里之间相处,讲究的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和谐友善”的道理。王先生擅自改外开门,把走廊挤成40厘米的“窄缝”,不仅让李女士一家出行费劲,还藏着碰撞风险,明显侵犯了邻居的相邻权。最终,法院判决王先生在一个月内,把入户门改回开发商交付时的内开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