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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在婚姻关系中,财产始终是绕不开的话题,明确婚前财产有利于明确各方利益化解矛盾,那么婚前财产包括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包括一方婚前已合法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产生的孳息,且婚前财产也不会因婚后改变了形态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婚前存款及其利息、婚前房产及其租金,在通常情况下均为婚前财产,但如果另一方参与了财产的经营管理或者存在对另一方赠与的行为,则婚前财产仍有可能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二:在结婚仪式中,除彩礼外,嫁妆也是传统婚俗之一,有些父母甚至会给女儿大笔转款作为“压箱底”的钱,那女方的这些嫁妆是否是婚前财产呢?
答:嫁妆中的女方个人生活用品通常为女方个人财产,但如果是父母赠与的大额财物,则要看赠与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在结婚登记之前的转账通常视为对女方单独赠与,为女方个人财产。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后赠与而且女方父母并未明确表示该嫁妆仅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么该嫁妆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问题三:婚后用婚前财产全款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答:要看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该房产登记在购买方名下,则仍为该购买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可能被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进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省妇联权益部
编辑:李燕
复审:聂超
审签:钟珊珊
监制:卢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