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七十多岁了,老伴也走了,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智力残疾的儿子。我身体不好,万一哪天不在了,谁来照顾他?家里的房产和存款该怎么处置才能保障他日后的生活……这些问题曾困扰了我很久。但今天,我的心踏实了。”
日前,在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805弄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居民罗阿姨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
像罗阿姨这样的家庭并非孤例。社区中,亲子关系疏离、无子女赡养的老人,同样面临着晚年生活照料、财产处置、权益保障等诸多难题。
新修订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简称“新条例”)
于202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其中关于意定监护制度的细化新增内容,
为这类特殊家庭与老年群体
带来了法治曙光。
新条例明确意定监护协议除公证外,可邀请居村委、老年人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等见证现场情况,鼓励将协议信息告知居村委并抄送相关司法辅助机构,并支持专业性社会组织担任监护人或提供监护监督服务。同时,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简称“若干意见”),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在此背景下,作为共和新路街道“和法新园”法治品牌项目之一的老年人维权项目“银发盾牌”项目组,以罗阿姨的个案为起点,串联起上海市闸北公证处、上海市东承志律师事务所及社区居委会等多方专业力量,为罗阿姨量身打造了从遗产析产、意定监护设立,到财产监管与见证的“全链条”服务方案,让新条例的条文实施落地生根。这也是“若干意见”中关于意定监护新规落地后的首次实践。
一揽子方案解后顾之忧
时间回到2022年年底,罗阿姨的丈夫离世,家庭重担全落在她的肩上。儿子小刘因智力残疾生活无法自理,罗阿姨在照料其日常起居时常常想,若自己病倒或百年之后,儿子该托付给谁?2023年年初,这个难题被转至“银发盾牌”项目组。该项目组的实施单位是上海爱耆为老服务中心。
志愿者上门后,厘清了困境的核心:家中财产均在已故丈夫名下,虽然遗嘱指定由儿子继承,但复杂的遗产析产手续让罗阿姨很难处置房产以换取儿子的未来备用金;同时,她迫切需要在自己失能前,为儿子找到一个法律上信得过、情感上靠得住的监护人。“这是我们项目组十几年来处理过的最为复杂的案例之一。”“银发盾牌”项目组负责人黄月华表示,“唯有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才能真正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新条例的修订恰好为这类复杂个案与特殊群体提供了制度破解路径。这一修改不仅拓宽了意定监护的设立渠道,更构建了“司法指导+基层服务+专业支撑”的联动模式,让专业司法力量能够精准对接“老养残”家庭、亲子关系疏离老人、无子女赡养老人等各类特殊群体的需求。
环环相扣的专业“接力”
意定监护关系到被监护人(无论是残疾子女还是老人自身)的人身照护、财产管理、医疗决策等关键权益,加之罗阿姨个案涉及遗产析产等前置问题,其解决过程需多环节专业规范的流程支撑。“银发盾牌”项目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枢纽作用,联动司法、公证、律师、基层组织等多方专业力量,开启了一场环环相扣的专业“接力”。
静安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率先介入,提供全流程司法指导与创新性实践支撑。项目组联动的专业律师全程指导罗阿姨梳理需求,协助其与信任的侄子刘先生充分沟通,最终双方自愿达成意定监护意向。
在此基础上,法院指导项目组协调帮助罗阿姨及其儿子通过民事诉讼顺利完成遗产析产,为罗阿姨处置房产、筹备儿子后续照料费用扫清障碍。法院就新条例下意定监护的设立条件、意定监护制度内涵与意义等内容向罗阿姨详细释明,分析实操中可能存在的难点与风险,打消其对意定监护合法性、规范性的顾虑。
上海市闸北公证处依据“若干意见”,全程规范介入流程。针对罗阿姨“担心意定监护启动后,财产由监护人全权管理存在风险”的顾虑,公证处联合律师、项目组共同为其设计《意定监护财产监管(提存)方案》,约定款项支出需经核实确认后再划拨,为小刘的财产安全筑牢防线。
上海市东承志律师事务所莫琪玮律师为罗阿姨提供“一对一”精准法律服务。考虑到罗阿姨作为母亲“确保儿子将来每一天都能得到照顾”的核心诉求,最终为其量身定制了丧失行为能力意定监护启动,以及罗阿姨去世后意定监护启动两种方案。同时还逐一分析罗阿姨与刘先生的权利义务,重点讲解刘先生在生活照料、医疗决策、财产管理等方面的职责边界,以及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后果,帮助双方掌握履职要求,有效防范后续履职风险。
街道残联与社区居委会多次走访,摸清实际情况、搭建桥梁,居委会作为新条例允许的见证主体之一,全程见证了协议的签署。
体系化文本提供操作指引
此外,整个团队结合新条例精神,创新打造了“1+7”体系化文本材料,为意定监护的规范设立提供了清晰指引。“1”是指《意定监护见证活动操作指引》,“7”是指意定监护人身关系协议、意定监护人身照管和财产管理协议、意定监护居委会见证记录表、财产公证提存监管申请书、被监护人人身和财产管理清单、监护报告、调查情况表。
这一“多方专业力量介入”“全链条闭环帮扶”的服务模式,不仅适配“老养残”家庭,也可灵活调整应用于亲子关系疏离、无子女赡养等特殊老人的帮扶场景,凸显了服务的普适性与精准性。
在“银发盾牌”项目组的统筹联动下,今年1月5日,罗阿姨在居委会与社会组织的见证下,顺利完成意定监护协议的签署,困扰多年的心头大事终于得到彻底解决。
今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实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据介绍,围绕制度落地实施,若干意见提出具体措施,包括:规范意定监护的设立流程,制订老年人意定监护协议示范文本;加强专业监护社会组织培育和监督管理;引导当事人申请办理意定监护公证或邀请相关组织进行见证;建立老年人意定监护信息归集查询平台等。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上海在开展意定监护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随着老龄化加剧,不婚、少子化、丁克等现象越来越多,如果“无遗产继承人,谁来守护生命末章”的问题也越来越为人所关注。
建议提前进行“意定监护”
2025年2月,终身未婚未育的顾老太太,面对晚年的孤独与未知风险,选择了普陀大道社会公益发展中心作为自己的意定监护人,与其签署了意定监护协议。
经过前期多次沟通,根据老人的愿望,普陀大道社会公益发展中心理事长苏晓丹来到章家巷小区,接顾老太太前往养老院办理入住手续。到达养老院后,苏晓丹陪同老人逐一比较房间、了解伙食情况和用餐时间等,最终帮助老人选定了满意的床位。接下来的几天,她多次往返养老院,带老人回家取枕头、购置必需的生活用品,并与养老院院长沟通老人的饮食需求,确保老人能够舒适安心地开启新生活。
这就是意定监护人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作为顾老太太的意定监护人,不仅要负责老人的生活起居,还要在老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代为处理财产保护、生活起居、医疗决策等重要事务。

普陀大道社会公益发展中心理事长苏晓丹接顾老太太前往养老院。
在顾老太太和上海市普陀大道社会公益发展中心签署意定监护协议的过程中,普陀区公证处公证员不仅协助起草了意定监护协议,还逐条确认了协议内容,确保条款清晰、合法合规,还在签署协议时对双方进行了详细的访谈和录像备份,并将公证书上传至全国公证管理系统,为意定监护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
根据上海市司法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35件意定监护公证,其中个人监护人占多数,社会机构监护人案例较为少见。眼下在上海,正积极支持专业社会组织提供监护服务,以应对老龄化社会的需求,保障老年人权益。
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钱森虹介绍,意定监护规定于《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该条明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她建议,成年人可以在意识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书面选定信任的个人或社会组织,担任自己的一名监护人,在自己失智失能后,监护人负责人身照护、医疗决策、财产管理等核心事务。
遗嘱、生前预嘱、意定监护
区别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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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遗嘱,重在解决 “身后事”,如去世后财产怎么办;生前预嘱,重在解决 “医疗选择”,如在生命末期要或不要哪些医疗措施;意定监护,重在解决 “失能后的生活”,如当自己无法自己做决定时,谁来照顾自己和打理事务。
对于长者、单身人士或家庭关系复杂的人士,也可以考虑“组合拳” :在健康清醒时,签订一份《意定监护协议》,指定最信任的人作为未来监护人。同时,填写一份《生前预嘱》,明确自己的医疗意愿,并交给意定监护人。最后,立一份合法的《遗嘱》,安排好身后财产。
意定监护的推行正在普及中
不仅仅是孤老,还有些既没有亲人、又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病人的照料,也面临同样的问题。
两年前,年逾五十的精神障碍患者小雨(化名),其母猝然离世,失去唯一依靠的小雨病情急剧恶化。她所在的普陀长风新村街道召开紧急会议,一场打破部门壁垒的创新型治理模式就此启动。
街道民政救助顾问坚持“一日两探”,大渡河路95弄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朱琦煜案头每日更新《小雨病情监测日报》,既是一线关怀的记录,更成为后续司法程序的关键证据。精神科医生评估后发现小雨“妄想症状加重,自理能力评估等级降至最低。”多部门立即启动联合响应,协助完成送医,但医疗费支付却陷入僵局。

居委会社工帮助小雨完成取钱、就医结账等手续
民政部门联合社区律师确认小雨无民事行为能力,推动居委会承担临时监护职责,居委会社工帮助小雨完成取钱、就医结账等手续。2025年初,法院正式指定居委会担任监护人。
在普陀区司法局的支持下,随后开展的财产清算采用“保全证据公证+遗产清点见证”模式,全程录像留存证据。为解决小雨的生活困境,社区发起爱心捐助,居委会定期与民警前往医院探望。
第三方社会监护组织“尽善公益”的介入,则为长效帮扶提供了专业支持。尽善社会监护服务中心总干事费超告诉记者:“在这个案例中,居委会作为法定监护人,赋权尽善社会监护服务中心作为小雨的意定监护人,我们就会依照意定监护人的身份帮助当事人去处理一些医疗、养老、财务乃至身后事的办理等具体工作。居委会则是我们的监督人,我们使用当事人的每一笔钱都要和居委会报备。”
据了解,此次救助行动催生出一套可供借鉴的治理方案:即先建立风险防控体系;之后形成“临时监护-司法确权-公证监管”司法保障路径;最后资源整合形成“政策保障+公益组织+社区志愿”支持网络。截至目前,普陀区公证处已累计办理意定监护公证超1500件,尽善社会监护服务中心已签约服务超50例。
不过,意定监护的推行也有不少难点。目前宣传教育不够,很多人忌讳意定监护和遗嘱等话题,社会公众对意定监护的知晓度很低,开展意定监护的专业性社会组织仍然较少,发生侵权、监护人变更等行为的救济、处罚、司法的介入条件等闭环制度设计仍存在实践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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