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殳俏
来源:《上海文学》

“食不言,寝不语”这句话,在老一辈人这里是个纠结的悖论。一方面,小时候我和所有人一样,经历了在餐桌上被指责:“吃饭不要说话。”另一方面,当年纪长了一些,我习惯闷头吃饭时,又被抱怨说:“一起吃顿饭,怎么话都不说一句,肯定是青春期叛逆了。”
两种做法只能挑一边。年纪更小的我确实是在吃饭时很爱叽叽呱呱的孩子,而且还拥有一套独有的餐桌行为艺术:比如有次我幼年的保姆从乡下带来一大网兜田鸡,奶奶兴奋地炒了一大盘子,结果端上桌时,我已经准备好了一张“青蛙是益虫”的蜡笔画,放置在餐桌中心。奶奶只瞥了一眼,就直接把油汪汪的一盘清炒田鸡压到了我颇为激进的宣传画上,导致整顿饭我都在大哭,不依不饶地嚷着:“不能吃益虫,不能吃益虫!”直到挨了我爸一记头塌,我才安静下来,并被迫吃了一条他恶狠狠摁进我饭碗的田鸡腿,但滋味确实还不错。奶奶一边观察我一边说:“以后你想吃还就吃不到了。”此话一语成谶,随着牛蛙繁殖技术的成熟,乡下捕来的田鸡迅速退出了美食舞台,我再没吃到过筋肉鲜美的乡间益虫。
另一件我经常在餐桌上干的事,是由于讨厌我爷爷以及他带回家的客人们边吃饭边抽烟所致。每次当他于第一道菜上来之前,带领众人点燃手中的烟斗或纸烟,我就会高举同样是自己手绘的“禁止吸烟”纸板牌子,绕桌一周。但爷爷和他那帮同是老头的朋友,只会嘿嘿笑着观赏我凌厉的姿态,然后就像我奶奶对待我一样,直接拿走我精心制作的宣传资料,将其作为某一道横菜的天然锅垫。虽然在抗击吃益虫这件事上,我背叛了自己的初心,但在反餐桌抽烟这件事上,直到今天,我仍有手画一张禁烟牌牌并绕桌一周的冲动。
犹记得当年,“禁止吸烟”的小画不仅放在了饭桌上,还被我以惊人的韧劲复制,不断放在我爷爷抽烟的卧室里、洗手间的马桶上方、晾衣服的阳台一角,以及插入我爷爷的私人小书房兼工作室的书架上,为的就是要表达小人的抗议。在我看来,爷爷和我爸比起来是温柔可亲的完美男性,但就抽烟这一点,成为了他整个人的瑕疵,对此我绝不能姑息。但爷爷毕竟也是睿智的,因我对他和他朋友们的不停扫兴,他终于放弃了无视的态度,转而要和我达成一项交易:“你有吃饭的时候喜欢做的事情,我也有。”爷爷许诺我可以得到一项特权,吃饭时做那件事他绝不批评我,条件就是他可以保留自己边吃边抽烟的权力。我想了想,终于落到了老男人的陷阱里,提出我想要边吃饭边看书。
于是这成了我一生的坏习惯:边吃东西总要边拿着本书看,从儿时的《红楼梦》、阿加莎·克里斯蒂全集、儒勒·凡尔纳、大小仲马到现在用手机看各种小说。我的眼睛越看越近视,一边吃一边眼睛恨不得贴到书本上去。我奶奶笑称我看书像在闻书,这么说也没错,因为边吃边看,确实容易把食物污渍也溅到书页上去。这并不违背爱书之人的行为准则,只是我多了些记忆:在某页曾经掉下一块八宝辣酱的笋丁,是以污渍褐中带橙色,那是我奶奶当时使用的辣油的颜色;在某页则有挥之不去的酸臭味,应该是亲戚正好送了一罐子臭冬瓜,筷尖的汁水滴了上去,等等。这几年,我则从深度近视眼向新手老花眼过渡,吃饭时看书看手机,书页和屏幕都是拿得越来越远,有时恨不得自己臂长一丈。这时手机支架便成为我的随身宝物,每次独自进餐厅也会在食物的对面支起一个,边吞咽边伸出手指隔着距离划过一页又一页,这是童年的延伸,又是童年的对立。当我慢慢走向彼岸时,仍携带着我出发时心爱的玩具和坏习惯,当我已慢慢看不清小时候,却发现距离更远的老年对我来说更清晰了。
因为得到了吃饭时可以看书的选择,从此我便不太舍得再在饭桌上说话,并逐渐发展出另一项特异功能——一边不错过桌上的任何菜,一边深深地把书里内容看进去,还可以一边支起耳朵听别人在讲什么,甚至我还能不时捕捉一下电视里在放什么节目,从新闻到连续剧播什么尽在我的掌握。那些年的晚饭可以吃得很漫长,那些年的电视台似乎很会为观众打算。记得我家总是先看六点半的上海本地新闻,再接着七点的中央台《新闻联播》,等天气预报一结束,热门的电视连续剧又准时开始了。家里大菜台尽头的柜子上放着十四吋的金星彩色电视机,后来又换成十八吋飞利浦和二十吋松下的,那是每天吃晚饭时众人的焦点,大家在饭桌上讨论的话题也大都来自这方头方脑的神奇电器。那段时光是真正的电视黄金时代,在小孩子心目中,新闻播音员是第一等的厉害,晚会主持人是第一等的漂亮,而冲锋陷阵的记者则无愧于“无冕之王”的称号,他们能去到任何地方,能问出任何问题。那时候的话筒是一根黑色长棍,我每每看见记者们的头发被吹得风中凌乱,却依然坚毅地将那支黑色长棍伸向未知时,心里就充满了对他们的敬畏之情。还记得我爷爷跟我说,你作文写得好,以后要不要当记者?我则深思熟虑,向他提出一个问题:当记者会死吗?爷爷想了想答,如果采访战争或者案件,是有可能死的,但他们会被人一辈子记住。那一刻我经历了复杂的思考,从热血沸腾到懦弱畏惧,最后在我夹起一块颤巍巍的红烧肉或蹄膀皮后,我说:“我怕死,但记者真了不起。”
六点半的本地新闻时间,奶奶总是先上些开胃小菜:油煎的苔条花生米、切成小块的素鸡素火腿,比较尊贵的是蘸虾子酱油的白切肉。上海台的新闻更“接地气”,带着一种弄堂邻里在晾晒的内衣裤下对你兴致勃勃的八卦姿态,报好事时喜气洋洋,报坏事时忧心忡忡,有时一些街头巷尾的闹剧也可以被纳入新闻中,呈现出一派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幸灾乐祸的感觉。比起七点档庄严大气的《新闻联播》,本地新闻绝对是当时民众的下饭菜,所以奶奶也会把上炒菜让大家埋头痛吃的时间挪到晚一点,以便于大家在六点半的时间段尽兴八卦。这是每一天家人聚首,一团和气开吃的美好时光,而我总在晚饭前已经拿好了《新民晚报》,速速将头版、文艺版、“蔷薇花下”和“夜光杯”扫视一遍,然后分成几个小份,让报纸在餐桌上慢慢传递,同时,这也让我多少获得一点预告,在本地出了个大新闻,而电视台还未正式播报的时候就掌握了些情报。而在各种新闻里,又数发生在本地的各种刑事案件最能引起普通人的议论。从那时起我便成为了案件小灵通,本地新闻刚读完标题,我便会从边吃饭边读的书里抬起头来,快速地给餐桌上的所有人讲述一遍案件基本全貌。“侬哪能晓得额?”“侬阿里得听得来额?” 家人类似的惊讶会让我得到异样的快感,只有我奶奶评价我说:“勿要老挖这种情报,当心变成包打听。”我问什么是“包打听”,她含糊地回答,大概类似以前租界里的私家侦探,这倒是令我更兴奋了,这不就是福尔摩斯、波洛,或马普尔小姐吗?
从现在的眼光来看,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上海本地新闻甚是开放,基本没有不敢说的事,也没有不敢拍的画面。好几次新闻中说着苏州河某处捞起一具女尸,接着就直接上了尸体近照,把吃着饭的全家人吓个半死。但奇怪的是,这似乎也不影响大家的胃口,每个人都心理素质极佳,看下一条时依旧将筷子坦然伸向红烧茄子或冬瓜小排汤。餐桌上的讨论也总能延伸到一些触及自己近旁的人或事。例如潘苹案中,有无辜女性被前男友浇了硫酸,我妈便联想到我外公曾长期担任上海硫酸厂厂长——“硫酸到底是从哪里得来的?”关于这个普通人如何得到硫酸的问题,饭后她认真地打电话和我外公讨论了半天。另一起青年干部杀害自己女友并分尸的案子里,大家的讨论又从“找男朋友知人知面不知心”开始进入了白热化。我妈说,此人是公职人员还是团干部,可见这些身份定夺不了一个人的本性。而我爸说,那是因为他还不是党员,还没经历最深层次的考验。这让我妈拍案而起,怒斥说我比你入党早多了,我才是老党员,更有发言权。两人一言不合就开始边吃饭边吵架,奶奶拉我去厨房加个小菜,我俩躲过了这场大战。我奶奶调侃说:“原则问题让他们吵清楚,我们无党派人士来吃个咸菜炒冬笋。”后来这个案子在最近又进入了我的视线,来自一位英国导演所拍摄的上海话纪录片《逝》,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了这桩分尸案的全貌和个别触发回忆的场面。阴冷的天空下,一群穿棉袄的人前仆后继地看着热闹,一位着风衣的法医带领众人从苏州河里捞出了一条人腿。画面一转,又来到了公安局的审讯室,所有人的脸都怼在镜头前,情绪激烈地大声说着话,这让我大为震撼。以前我总觉得,嫌疑犯是狡诈的,警察是冷静的,所有的审讯在一种平静而暗流涌动的气氛下进行。但这纪录片却留下了烟雾缭绕的画面,刑警们并不穿警服,个个都着九十年代最流行的那种鸡心领毛衣,外面套着棕色或米色的西装,人人烟不离手,说话时眼眶微红微湿。而那个因为分尸被逮起来的青年干部则一直带着哭腔求饶,看上去很不聪明的样子,更像是一个背不出台词的拙劣演员。他用一种怯懦的态度描述自己在杀人之后想毁坏被害者的面容,说拿着打火机想要点燃女友的头颅,最后只烧着几根头发,于是只能用下下策来分尸,其语气如同一个小学生在描述自己偷了别人的铅笔盒,最后丢在郊野的故事。这拼接了我年少的记忆,因为在本地新闻中,并不会在审讯过程上着笔过多,而是直接讲述案件,并宣布杀人犯被判死刑。我记得此人在新闻画面中出现时,已经是被判之后的模样,一脸茫然,穿着层层叠叠的厚衣服,戴眼镜,是个胖子,和“青年干部”这四个字毫无关系。但如今我看到的,却是他仍为一个瘦子时略带清俊的模样,这让我想到了看此类新闻时,餐桌上常出现的一句话。我爷爷说:“现在就算死刑犯,也给他们吃得很好的。”
当然了,毕竟餐桌上的八卦也都是别人的事,所有的生死也不过是别样的添油加醋,用现在年轻人的话说,那是一种电子榨菜,一种抽象的咸菜炒冬笋,都是下饭而已。我们全家甚至曾津津有味地追看一九九四年美国辛普森杀妻案中,辛普森驾车逃离警察追捕的全实况。彼时电视台最流行的刑侦剧是什么,我已经不太记得了。但八十年代最火的美剧叫《神探亨特》,上海电视台每晚八点都会播一集。虽然片头是相同的,但我只要一听到片头音乐即会冲向电视机旁,因为我最喜欢的女搭档麦考尔在浴缸里举着枪对准亨特虚惊一场的镜头会在中段如期出现,以及最后亨特那句“上帝安排的”。虽然当时我不太懂得那是什么意思,但总觉得这话甚有道理。观看辛普森逃跑实况之时,距离一百五十多集的《神探亨特》已时隔多年,但看着电视屏幕上小小的白色车在洛杉矶的高速公路上疾驶,几十辆警车紧张尾随着,天空中布满直升机,记者们端着长枪短炮,而民众更以之为狂欢,纷纷举着支持辛普森的牌子。奶奶说:“美国人奇怪哦,坏人也有那么多人喜欢。”与此同时,这一幕让我想起了亨特和麦考尔,那两个早已成为历史的美国过气警探,但心中也免不了又说了句“上帝安排的”。多少年后,人们仍在茶余饭后讨论各种案件,我们也开始对那些“被喜欢被追捧的坏人”见怪不怪,只能说,确实都是上帝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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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