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东安片区污水管网改造更新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南区东安片区污水管网改造更新工程监理已由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潼发改审[2024]1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潼南区城镇管线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潼南区城镇管线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潼南区东安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解决片区环保督察问题, 潼南区东安片区污水管道修复改造约16.6km;新建污水管道约12.4km(包含片区内的市政污水管网以及部分建筑小区污水管网)。解决东安片区在下游航电枢纽建成后面临的系统性内涝以及上游雨污合流导致的溢流问题,增设水质水量在线监测设备,对现状泵房进行改造。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2563.3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9902.0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148.5306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6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标段划分:/
2.7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12-05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12-08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24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重庆市潼南区城镇管线管理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洁恒银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周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44576379 | 联系电话: | 17784486683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话: |
2025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