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兴港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CS20251107FJSZ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兴港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已由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以长临空经字【2025】26号批准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建设主体为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春新区港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兴港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规模:新建高中部校区规划用地面积274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44.19平方米,其中:新建宿舍楼一栋,建筑面积5738.66平方米,实验楼一座,建筑面积3597.78平方米,门卫一座,建筑面积7.75平方米;200米操场跑道及篮、排球运动场地及看台共计6680.63平方米,以及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
2.3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设地点:远航大路以南,乐学街以西,文曲路以北,兴港学校以东;
2.5监理服务期限:同建设工期,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服务;如果因拆迁、资金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限顺延;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无在监工程。
其他人员: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及授权人需提供近半年(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人员无在监工程,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其他人员要求: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1人。
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应提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1月29日-2025年11月28日)至少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5年11月28日)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28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①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2025年11月28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1月29日-2025年11月28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9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08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5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新区港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空港经济开发区长春空港文化创意产业园2楼201室
联系人:常旭
联系电话:17390007146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信达龙湾三期61幢101室
联系人:刘大庆
电话:0431-81101867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13357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0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