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会议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下午16: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8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知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凡截至2026年4月3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89号索菲亚发展中心33楼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73人,代表公司股份471,198,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8.9279%(截至2026年4月30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63,047,164股)。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311,745,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63,047,164股)的32.3707%。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3、网络投票的情况
在本次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8人,代表股份159,453,3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63,047,164股)的16.5572%。
公司全部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作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就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向股东会作出专项说明。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0,354,233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8208%;反对681,929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447%;弃权162,5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34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36,747,09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7537%;反对681,929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8141%;弃权162,5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32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0,586,133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8700%;反对576,029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222%;弃权36,5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7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36,978,99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3706%;反对576,029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5323%;弃权36,5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971%。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0,444,533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8400%;反对682,029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447%;弃权72,1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5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36,837,39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9939%;反对682,029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8143%;弃权72,1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1918%。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69,287,451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5944%;反对1,812,411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3846%;弃权98,8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21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35,680,308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4.9158%;反对1,812,411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4.8213%;弃权98,8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2628%。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0,282,033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8055%;反对692,929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471%;弃权223,7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47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36,674,89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5616%;反对692,929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8433%;弃权223,7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5951%。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63,709,436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4106%;反对7,364,426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5629%;弃权124,8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26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30,102,293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0.0774%;反对7,364,426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9.5907%;弃权124,8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332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60,660,135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7.7635%;反对10,418,827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2111%;弃权119,7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25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27,052,992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1.9657%;反对10,418,827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7.7159%;弃权119,7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318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0,323,233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8142%;反对758,429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610%;弃权117,0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0.024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36,716,09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6712%;反对758,429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0176%;弃权117,0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311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0,129,633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7731%;反对874,629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856%;弃权194,4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41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36,522,49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1562%;反对874,629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3267%;弃权194,4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5171%。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8,975,787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3194%;反对969,129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6055%;弃权120,2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75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36,502,19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1022%;反对969,129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5781%;弃权120,2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3198%。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陈涵涵律师、卢润姿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会议主持人、与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