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社交平台出现了一段云南昆明“街头火拼”的视频,画面中多人持“枪”在街道、车边“激战”,引发关注。1月12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视频中出现的“枪支”实为从某地购得的玩具枪,目前警方已依法对拍摄视频及发布视频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相关视频画面截图。
据披露,近日有网民举报,在社交平台上有账号发布了一段所谓昆明“街头火拼”的视频,画面中多人持“枪”在街道、车边“激战”,引发大量关注与议论,造成不良影响。
1月12日,昆明市公安局披露称,接到举报当日,昆明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迅速联合刑侦支队官渡分局、盘龙分局等相关部门展开调查,找到视频发布者樊某某以及参与拍摄的刘某某、郭某某、唐某某、张某某。
昆明市公安局表示,经了解,该视频系刘某某在周末为打发时间组织拍摄。郭某某、唐某某参与演出,张某某负责拍摄,完成后,4人并未在任何网络平台公开发布。视频中出现的“枪支”实为从某地购得的玩具枪。
而视频的实际发布者为樊某某,其并未参与拍摄,得知刘某某等人在拍视频,出于好奇索要观看后觉得“好玩”,便自行剪辑上传至社交平台。其未意识到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该视频在被查处前,已获得11.2万点赞,2949条评论及5.7万次转发,目前因违规已被平台下架。
昆明市公安局称,鉴于拍摄视频的4人未主动传播,经与属地法制部门沟通,警方已依法对四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书写保证书。视频发布者樊某某未参与拍摄,且发布时标注了相关说明,无主观恶意,警方也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写下悔过书,配合消除不良影响。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彭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