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货运集散中心(基地)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辛集市货运集散中心(基地)项目监理已由 辛集市行政审批局以辛行审投资备字〔2025〕12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辛集市新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辛集市新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1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约 24016万元;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98.598亩,总建筑面积约46400平方米,总计容面积73850平方米,主要建设分拣处理车间、临时仓储库房、冷链仓库、配套服务用房(一)、配套服务用房(二)、地下设备用房、室外及公建配套工程等。依托石德铁路、石黄高速、石衡高速等运输通道,建设多方式高效融合综合运输场站(货运枢纽)。建设地点:辛集市黄石高速以南、教育路以北、靶场路以东、东位伯村以西。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353.15 万元。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质量标准:合格并达到国家现行监理标准规范要求。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监理人员配备不少于7人(含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配备比例符合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05 09:00至2026-01-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1-2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双盲”方式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标部分,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未按照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将被认定为无效。7.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7.3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自主决定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法人印鉴等)。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www.hebca.com/ggzyxj.html(CA证书办理咨询热线:4007073355);下载招标文件使用IE浏览器,版本需为IE11及以上。7.4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辛集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辛集市新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辛集市;联系人:张腾,联系电话:0311-85395576,电子邮箱:xjsxlgs@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巴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祥泰路66号中冶盛世广场C座1404室 ;联系人: 王冬菊 , 联系电话:0311-85938511 电子邮箱:hbbq1111@163.com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辛集市招标投标造价服务中心
电话:0311-83222428
电子邮箱:xjs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河北巴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仅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线上下载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免费使用。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巴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河北省辛集市北区妍园路西侧、永安街北侧河北辛集保税物流中心办公楼2楼232-1室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祥泰路66号中冶盛世广场C座1404室 |
| 邮编: | 05236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张腾 |
联系人: | 牛雅冰 |
| 电话: | 0311-85395567 |
电话: | 0311-85938511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xjsxlgs@163.com |
电子邮件: | hbbq1111@163.com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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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谈固东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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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1315630000120180078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