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5月份,史先生和一众工友经人介绍,参与了沙河口区国椿银龄时代广场的装修工程,主要负责大楼内部6层至11层的刮大白项目。施工过程中,史先生等人按照工程节点陆续收到一部分人工费,然而到了8月份刮大白结束,剩余的12万余元人工费迟迟没有结清,这一拖就是3个月。对此,工程发包方国椿(大连)养老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表示,因工程质量有瑕疵,验收未合格,因此尚未支付工程款。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工程承包方山东瑞远建设有限公司,对方表示已接到监管部门的整改指令,将在期限内补齐工人工资。
9人被拖欠12万余元人工费长达3个月
史先生老家在河南,是外地来连务工人员,近年来一直在从事室内装修的工作。今年5月份,经同行介绍,史先生与贾某取得联系,贾某表示有一个“大活”,是国椿银龄时代广场的装修工程,工程地点位于沙河口区富民路145号楼,可以将大楼内部6层至11层的刮大白项目交给史先生及其工友。“经商定,需要刮大白的面积一共是9700平方米,每平方米定价25元,工程费用共计242500元,材料费和人工费都计算在内。对方承诺先给材料费再开工,人工费用按工程节点逐一支付。”史先生说。
5月8日,史先生与其工友共计10余人进场开工,初期贾某如约支付了材料费和部分人工费用共计11万余元,然而,到了8月份工程结束后,剩余的12万余元人工费却迟迟未能结算。“刮大白前期工序的几名工人工资已经结清了,现在是包括我在内,有9名工人共计12万余元的人工费一直没结清,这都拖了3个月了。”史先生表示。
11月26日上午,记者在沙河口区国椿银龄时代广场楼下见到了史先生。史先生表示,讨薪过程中,他发现与工程发包方签订装修合同的承包方是一家名为“山东瑞远建设有限公司”的公司,而实际与史先生等人对接的贾某似乎并非该公司的成员,而是得到了该公司的某种“委托授权”,这让史先生担心自己的讨薪过程会更加困难。“包括我在内的9人都是外地来连务工人员,很多人都指着这笔钱好回家过年,如果不能及时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对我们的生活确实会造成很大影响。”目前,史先生已经搜集证据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申请劳动仲裁。
贾某表示“我一分钱都没拿到”
11月26日,在沙河口区国椿银龄时代广场现场,史先生拨打了贾某的电话,但电话响铃后一直无人接听。当天下午,记者再次拨打贾某电话,仍然无人接听,记者随即向对方发送短信表明记者身份并提出采访要求。
11月26日晚,贾某主动联系了记者,但只表示:“这个事儿不是已经走劳动仲裁了吗?”他还称:“我到现在还一分钱没拿到呢!”对于记者关于其本人与工程承包方山东瑞远建设有限公司具体是何关系、为何剩余人工费无法结清等问题,对方一概未作回复。
发包方称工程质量有瑕疵未验收合格
11月26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涉事工程发包方国椿(大连)养老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陈先生表示,涉事工程质量有明显瑕疵,至今仍未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因此公司尚未支付工程款。“根据装修项目合同约定,在工程验收合格的前提下,我方应在竣工日期8月31日前支付工程总价款的70%,3个月后支付总价款的27%,剩余3%工程款作为工程质保金。但涉事的楼内6层至11层墙面大白在验收时发现多处明显的破损、裂纹、不平等情况,我方多次要求工程承包方进行修复情况也未改善,目前仍处于验收不合格的状态。”陈先生说。
陈先生表示,参与装修施工的史先生等人越过工程承包方,多次上门向工程发包公司讨要工资,严重扰乱了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因此公司方面已于9月29日向工程承包方山东瑞远建设有限公司正式发函,要求对方对履行合同时出现的种种问题立即整改。“我方要求工程承包方限期完成不合格工程的修复并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将采取解除合同等必要措施维权。同时,我司也要求工程承包方承担起管理责任,尽快妥善处理好施工人员欠薪问题,消除不良影响。”陈先生说。
承包方已接到监管部门指令,将在期限内补齐工人工资
记者随后又联系了工程承包方山东瑞远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宋先生表示,公司方面承包了国椿银龄时代广场的装修工程后,将大楼内6层至11层的刮大白、铺地板等部分基础装修工程委托给贾某负责,同时也承认涉事工程部分项目存在质量瑕疵问题。
宋先生表示,目前公司方面已收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公司就“未支付史先生等9人工资”的行为,自收到责令书之日起15日内进行改正,公司方面将按照要求,在期限内补齐工人工资。“关于涉事工程的后续整改及违约赔偿等问题,我司将与发包方协商处理。此次出现的工程质量瑕疵及拖欠工人工资等问题,可能与部分管理人员管理不当有关,我司将严肃调查,并保留后续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宋先生说。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毕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