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9日,山西省芮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太原肯德基有限公司芮城东茂餐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该餐厅存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依法被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

太原肯德基有限公司芮城东茂餐厅位于芮城县洞宾路东茂商业广场一层,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等。该餐厅隶属于太原肯德基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对其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真实性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对此类违法行为可“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这不是肯德基相关门店第一次因消防安全问题被关注。2020年10月,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在排查中就曾将肯德基(南中环店)列为橙色火灾隐患单位并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