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21日讯 (通讯员 肖伟 记者 王国柱) “好好的走廊,硬生生被邻居的外开门变成了‘瘦身通道’,侧身过都得吸肚子,这日子谁能忍?”近日,泰兴市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戳中了不少业主的痛点——被告王先生装修时擅自将原来“内开”的入户门改成“外开”,让邻居花女士一家的通行权“被挤压”。
花女士和王先生是泰兴某小区的同楼层邻居,505室的花女士家正对着走廊尽头,与506室的王先生共用一条1.23 米宽的公共走廊,这也是花女士一家唯一的出行路。可2024 年王先生装修时,没跟邻居打声招呼,就把开发商统一安装的“内开”入户门,改成了向外“猛开”的样式。
这一改可把花女士愁坏了:“他家门90度一打开,走廊几乎被占了大半,出入都得小心翼翼绕着走。”更让她揪心的是安全问题——狭窄的走廊里,外开门会形成视线盲区,家里老人孩子出门,稍不留意就可能被突然打开的门撞到;要是遇上火灾等紧急情况,这扇门简直就是 “逃生拦路虎”,后果不堪设想。为了这事,花女士找物业、找社区,来来回回协调了好几次,可王先生始终觉得 “没影响”,双方谈崩后,花女士只能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恢复大门原始状态。
庭审上,王先生抗辩:“这是我自家的门,平时大多关着,就算开门也只开小的‘子门’,不会堵死路。”他还觉得,邻居要出门提前打个招呼,自己听见就关门避让,“根本算不上影响通行”。
可事实真的如此吗?承办法官带着卷尺直奔现场:走廊实际宽度121厘米,可他家的门90度外开后,剩下的通行宽度仅40厘米!成年人侧身过都得收紧肚子,要是手里拎着菜、推着婴儿车,或者陪着老人孩子,基本没法顺利通过,花女士说的困扰和隐患,压根不是“小题大做”。更值得一提的是,小区物业早在2024年就给王先生发了《装修违规整改通知书》,明确说改门方向违规,要求限期整改,可他压根没当回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邻里之间相处,讲究的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和谐友善”的道理。王先生擅自改外开门,把 1米2的走廊挤成40厘米的“窄缝”,不仅让花女士一家出行费劲,还藏着碰撞风险,明显侵犯了邻居的相邻权。最终,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判决王先生在一个月内,把入户门改回开发商交付时的“内开”状态。
承办法官也借此提醒各位业主:装修虽说是自家的事,但不能只顾着自己方便,就损害邻居的权益。像入户门开启方向这种关乎公共通行、影响邻里安全的改动,一定要提前跟邻居、物业沟通好。毕竟远亲不如近邻,装修时多一份考量,相处时多一份包容,才能避免 “一扇门引发的纠纷”,让大家都能住得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