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93.21%,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3个地下水国控考核点水质总体稳定。农村环境整治全域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90%,位居全省地级市第一,监管清单内农村黑臭水体实现清零。“十四五”时期和2025年度考核目标圆满完成。
一、系统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一是严控重点企业源头风险。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指导8家企业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1家企业完成“回头看”抽查,隐患点整改完成率达到89%。二是严控腾退地块污染风险。推动9宗沿江化工企业腾退地块按要求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6宗优先监管地块全面落实管控要求,管控率达100%。对60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组织评审,科室开展质控检查14次。三是严控土地安全利用风险。配合省环科院完成竹山县、竹溪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建立污染源整治清单。47宗重点建设用地按要求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要求,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二、稳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对43座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危险废物处置场开展基础信息摸底调查。督促指导县市区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邀请省市环境、地质方面专家全程指导、严格把关。目前,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任务已基本完成,报告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报省厅复审。
三、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在全省率先印发《十堰市全域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对接农业农村、资源建设、水利等部门定期分析研判14项基础指标完成情况。在党风政风热线宣传十堰市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收集各县(市、区)35个典型做法制作案例集,在十堰生态环境公众号分批推送案例宣传40余期。指导县市区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丹江口库区周边31个乡镇下辖469个行政村全部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累计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的行政村达1637个。推动县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主管职责移交,配合市审计局完成环丹江口库区农治设施建设运营专项审计。科室开展农治设施运行情况暗访核查4次,交办问题20个,督促整改16个。组织各地动态排查治理疑似农村黑臭水体,监管清单内农村黑臭水体全面完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