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一年多的工资,没想到立案执行才五天就拿到了!” 近日,一起劳动争议案申请人张某将一面锦旗送到利辛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手中。面对执行干警,张某仍难掩激动,连连为法院高效公正的执行工作点赞。

2024 年底,张某入职利辛县某装修公司从事前台服务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月薪 2800 元,工资按月足额结算,入职初期均能按时领取劳动报酬。然自入职第三个月起,该公司便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张某工资。经张某多次催讨,公司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无奈之下,张某向利辛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机构审理后依法裁决该装修公司支付张某工资 4600 元。
裁决生效后,该装修公司仍无故拖延支付,张某遂向利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展开全面核查,并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详情。核查中发现,被执行人某装修公司虽负责人声称“无钱支付工资”,但其名下银行账户存在频繁大额资金流水,且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其陈述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
执行干警驱车前往该装修公司,向公司负责人耐心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若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扣划财产、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
在法律的威严与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下,公司负责人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严重性,当场将4600 元工资足额支付给张某。至此,该案从立案执行到顺利执结仅用五天时间,既高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减少了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来源:利辛法院作者:杨博文 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