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基本原则:门禁属于公共设施,物业负有法定维修义务
几乎所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均将“单元门禁、道闸、监控”等列为公共设施维护范围,明确由物业负责日常检修。
结论:只要合同未明确排除,且非人为破坏或质保期内,门禁坏了,第一责任人就是物业。
二、四种例外情形(物业可免责或转责)
| 情形 | 责任主体 | 物业应对措施 |
|---|---|---|
| 1. 业主/租户故意破坏 (如踹门、暴力拆锁) |
行为人(业主或第三方) | • 立即拍照取证 • 调取监控锁定责任人 • 发《赔偿告知书》,协商不成可报警或起诉 |
| 2. 开发商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 (通常交付后1–2年) |
开发商或其维保单位 | • 查阅《房屋质量保证书》 • 向开发商发函要求履行保修义务 • 保留沟通记录,避免被业主追责 |
| 3. 合同明确排除门禁维修义务 (极少见) |
全体业主(通过维修资金支付) | • 向业主出示合同条款 • 协助业委会启动维修资金申请程序 • 提供维修方案与报价 |
| 4. 不可抗力或重大更新需求 (如雷击损毁、系统整体淘汰) |
从专项维修资金列支 | • 编制维修方案与预算 • 配合业委会组织业主表决 • 负责组织实施 |
注意:即使属上述情形,物业仍有“先行处置”义务——不能以“不是我修”为由放任门禁长期失效,否则可能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而担责。
三、实操建议:如何既履责又规避风险?1. 快速响应,留痕管理
2. 区分“维修”与“更新”
3. 防范安全风险
4. 沟通话术示例
“X先生您好,门禁主板已老化,我们今天下午安排工程师更换。根据合同,这类公共设施维修由物业负责。后续我们会加强巡检,感谢您的理解!”
四、特别提醒:切勿做以下行为
作为物业,主动维修门禁不是“额外负担”,而是合同义务与法律底线。唯有快速响应、规范操作、全程留痕,才能既保障小区安全,又有效规避法律与舆情风险。
若遇复杂责任争议,建议及时咨询法律顾问,必要时向街道、住建部门报备,形成多方协同处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