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31日,大连儿童公园明泽湖内一只深受市民喜爱的黑天鹅“达达”不幸丢失,仅剩其伴侣“优优”在湖面孤单徘徊。警方迅速行动,已将盗窃嫌疑人抓获。令人痛心的是,“达达”与一同被盗的一只大白鹅均已被嫌疑人食用。“优优”随后被送到专业机构照料。律师指出,尽管黑天鹅不属于我国保护动物,但该行为已涉嫌侵犯公园财产权、扰乱公共秩序,并可能因此承担刑事责任。
两只黑天鹅成儿童公园“明星”
2025年秋天,大连儿童公园的明泽湖迎来了两只体态优雅的黑天鹅。它们悠然地滑过水面,乌黑的羽翼在阳光下泛起绸缎般的光泽,鲜艳的红喙点缀其间,宛如一幅流动的水墨画,为秋意渐浓的公园增添了几分灵动的诗意。
这对黑天鹅很快成为公园里的“明星”,尤其深受孩子们喜爱。每逢周末,常有家长特意带孩子前来,只为静静观赏它们翩然游弋的身姿;不少摄影爱好者也驻足湖畔,用镜头记录它们一举一动间的自然之美。
据了解,这两只黑天鹅原为一对外地夫妇饲养的宠物,取名“达达”与“优优”。饲养数月后,主人选择将它们放生至这片开阔而宁静的湖中。一段时间过去,它们已逐渐适应环境,与湖中的野鸭、白鹅为伴,时而捕食小鱼、啄食水草,时而接受人们善意的投喂,过着自在安然的日子。
两只黑天鹅的到来,不仅为这片城市绿意注入了鲜活气息,也仿佛成了一场不期而遇的自然教育。许多孩子通过它们第一次近距离观察黑天鹅的习性,感受生命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
随着冬季来临,不少市民关心黑天鹅能否在北方寒冷气候中安全过冬。为此,去年12月,公园管理方特意为它们搭建了温暖的新窝,帮助它们度过寒冬。

食用黑天鹅嫌疑人已被行拘
前不久,有市民在儿童公园发现湖中的黑天鹅少了一只,四处寻找无果后,怀疑其被人偷走,随即向有关部门反映。消息传开后,不少热心市民专程前往公园确认,只见剩下的一只黑天鹅在湖面上徘徊游荡,显得格外孤单。事发后,有网友发布了一张现场的监控照片,其中一名男子怀抱一只黑天鹅向公园外走去,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0时58分。
警方接报后迅速展开调查,很快将偷盗嫌疑人抓获。令人痛心的是,被盗的黑天鹅“达达”与一同被偷的另一只大白鹅已遭嫌疑人食用,无法挽回。目前,该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据了解,黑天鹅遵循一夫一妻制,多数终生相伴,情感深厚。失去伴侣后,幸存的那只黑天鹅一度拒绝进食,精神状态低落。为避免它长期处于孤独与抑郁之中,黑天鹅“优优”被送到大连老虎滩海洋公园鸟语林。目前,这只黑天鹅已得到专业照料,状态逐渐好转,现仍处于隔离观察期。鸟语林内饲养有多只黑天鹅,未来园方将逐步引导它融入群体生活,帮助其重新建立起与同伴的联系。
律师解读
黑天鹅遭盗食法律责任
针对近期发生的市民偷走并食用儿童公园黑天鹅事件,记者采访了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他指出,黑天鹅原产于澳大利亚,我国现有的黑天鹅均为人工引进,主要用于公园、动物园观赏或私人养殖。由于其非本土物种,因此不符合纳入国家保护名录的基本条件。尽管黑天鹅不属于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名录物种,但行为人的行为仍可能涉及民事侵权、行政违法乃至刑事责任。
王金海律师分析指出,虽然黑天鹅原产澳大利亚且非国家保护动物,但一旦被市民购买并放生于公园,且公园方面已通过搭建窝棚等方式实施管理与照料,那么黑天鹅实际上已构成公园管理的特殊财产。“行为人擅自抓走并食用,侵犯了公园的财产所有权,公园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王金海律师表示,赔偿数额可参考黑天鹅的市场价值、公园的管理投入以及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等因素综合确定。
王金海律师认为,在公园等公共场所偷盗放生动物,属于损毁、占用公私财产,不仅侵害了公园的财产,还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公安机关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三)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因此,公安机关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及时将盗捕黑天鹅的外来人员抓获,并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虽然黑天鹅不在国家重点保护名录,但王金海律师指出,如果行为人盗窃的黑天鹅价值达到当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仍可能涉嫌构成盗窃罪。“这些黑天鹅已成为公园景观的一部分,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社会价值,其经济价值也可能被评估得较高。”
王金海律师还强调,此事件不仅涉及法律问题,也关乎生态保护与公共道德。社会应增强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共同维护城市生态环境与社会公序良俗。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