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红星新闻报道,12月25日,广东汕头潮南区,一名17岁少年骑电动车撞上马路中间的电线杆,至今昏迷不醒。事发路段原本为两车道,后期扩宽为四车道,10多根原本在路边的电线杆留在马路上了,据悉该路段已发生多起事故。
道路扩宽是民生工程,方便了群众出行,缓解了交通压力,提升了城市品质。但广东汕头却没有将好事办好:路确实宽了,但没有改迁的电线杆成了“霸道路障”,严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并连续发生事故。这不是治标不治本,这是越治越乱。
电线杆立在路中间,迁移涉及电力、交通、市政、城管等部门,部门一多,沟通会难,决策变慢。但再多的理由也不能不移而留下隐患。从改造初衷来讲,道路改造的核心目标之一是保障通行安全,安全的底线都守不住,改造就失去了意义。从法律层面讲,道路是公共设施,使用权归市民所有,电线杆横在路中间侵害了市民的使用权,是一种侵权行为。从大局的角度讲,电线杆挡的是马路,堵的却是民心。
电线杆立在路中间折射城市管理缺位。要治理这一乱象,要打破各部门之间的“各自为政”的壁垒和制度藩篱,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机制,各部门之间本该是有机的整体,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主动作为,全面排查类似隐患。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规定,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检察机关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马路中间的电线杆是检验城市治理水平的“试金石”,早日让它消失才是正道。
上游新闻 牛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