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投标人自有人员,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4.投标人在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5.投标人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