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7日,有媒体关于“南京博物院藏明代仇英名作为何现身拍卖市场?”的报道,引发舆论关注。中国近现代收藏大家庞莱臣的后人称,庞家在上世纪向南京博物院无偿捐赠了庞莱臣“虚斋旧藏古画”137件(套),如今有五件不知去向,其中明代仇英的作品《江南春》图卷却突然出现在拍卖市场上。当晚南京博物院发文对事件进行了说明,但此番回应并没有释清公众的疑惑,五件画作到底去哪里了?被拍卖的《江南春》图卷是捐赠的画作吗?博物院对“判伪”的画作能否自行处置?这一连串的问题均没有答案。18日,江苏文旅厅回应此事称,已成立工作专班联合调查处理。
一问:五件画作去哪了?
据媒体报道,1959年,庞莱臣的后人向南京博物院无偿捐赠庞莱臣“虚斋旧藏古画”137件(套),南京博物院向庞增和先生(庞莱臣之孙)出具了《捐赠文物资料收据》,及捐赠“虚斋旧藏古画”137件(套)清册等捐赠证明。

1959年苏州市文化局代表江苏省文化局收到庞家捐赠文物字画的暂时收据。图据澎湃新闻
2024年10月10日,庞增和之女庞叔令提起诉讼,要求南京博物院履行庞家捐赠文物告知义务。此案最终以调解结案,南京市玄武区法院要求南京博物院在2025年6月30日前,安排庞叔令查验全部捐赠藏品原件,并就缺失藏品的流转情况予以说明。2025年6月底,庞叔令按调解书约定走进南京博物院库房,发现清单上的137件(套)只有132件,有五件不知去向。这五件画作是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北宋赵光辅《双马图轴》、明代王绂《松风萧寺图轴》、清初王时敏《仿北苑山水轴》、清代汤贻汾《设色山水轴》。
查验结束后不久,南京博物院以书面形式给出了答复:这五幅画被认定为“伪作”,已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并进行了“划拨、调剂”处理。庞叔令称,对这五件古画被“划拨、调剂”后的具体去向,南京博物院未能作出明确说明。
2025年12月16日,庞叔令正式向法院申请强制南京博物院提供上述五件藏品的详细流转去向材料。12月17日,南京博物院发布情况说明,称“上世纪90年代,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但五件画作的具体去向,依然没有说明。
这五件画作到底去哪了,疑问依然待解。
二问:引发争议的五件画作是真是假?
庞家捐赠的五件画作除了去向不明,它们自身的真伪也成为庞家后人与南京博物院的分歧焦点。
庞叔令称,他们去查验南京博物院库房结束后不久,南京博物院以书面形式称,这五幅画被认定为“伪作”,已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并进行了“划拨、调剂”处理。
庞叔令称:“我曾祖父庞莱臣的收藏眼光,在世所公认的。捐赠给国家的,都是经过筛选的珍品。即便是学术上有争议,认定是‘伪作’如此重大的事情,为何不通知捐赠人?共同鉴定、确认的程序在哪里?说处理就处理,连去了哪里都说不清楚。”
据悉,为证明处置的合法性,南京博物院向法庭提交了两份鉴定材料,一份是1961年(十月至十二月)鉴定书画意见记录(抄本),一份是1964年7月鉴定书画库存意见记录。“其中一份鉴定书上的王敦化、徐沄秋二人其实是南博工作人员。徐沄秋是搞征集工作的,根本不是书画鉴定专家。”庞叔令说。
17日,南京博物院发布情况说明称,5幅争议画作1961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
18日,一位资深书画鉴定行业人士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当年张珩是古书画权威鉴定专家,“属于最后拍板的人”。该人士称:“仇英的作品其实不难鉴定。从画法、技法、设色、人物的开脸上来讲,还有款和印章来讲都不难。”
三问:被拍卖的《江南春》图卷是否是捐赠画作?
2014年12月,为纪念庞莱臣诞辰150周年,南京博物院策划了一个“藏天下:庞莱臣虚斋名画合璧展”,策展人、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庞鸥为展览撰写的一篇文章,文中有一句是:“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会败落到卖画为生。”庞家随即就此发起名誉权官司并最终胜诉,法院判决庞鸥赔礼道歉。

明 仇英 《江南春卷》(局部)。图据澎湃新闻
庭审中,为证明庞家人卖画,庞鸥称,根据报道,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归于庞莱臣在苏州的女儿,在上世纪90年代被艺兰斋所收藏。庞叔令称:“我一看(那个报道)就惊呆了。那上面说的,正是我们庞家1959年捐赠给南博的那幅著名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
自那以后,庞家开始持续向南京博物院写信,希望查看1959年捐赠的137件(套)藏品的现状。2024年10月,庞叔令提起诉讼,要求南京博物院履行庞家捐赠文物告知义务。南京市玄武区法院要求南京博物院在2025年6月30日前,安排庞叔令查验全部捐赠藏品原件。
庞叔令称,2025年5月,在南京博物院遍寻无着的由庞家人捐赠的仇英《江南春》图卷出现在北京一拍卖预展上,经了解估价达8800万元,遂立即向国家文物部门举报,拍卖公司后撤拍。
被拍卖的《江南春》图卷真是庞家捐赠的吗?12月17日,南京博物院发布情况说明称,“关于拍卖市场出现的《江南春》图卷是否为受赠画作,尚待进一步查证。”
四问:被鉴定为赝品博物馆能否自行处置?
17日,南京博物院在情况说明中称,“5幅争议画作”在上世纪60年代被两次鉴定为“伪”“假”。那么,如果鉴定为赝品,博物院能否自行处置?
南京博物院在情况说明中称:“上世纪90年代,南京博物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进入馆藏品级文物序列,需要鉴别真伪、定级,专家都说假的了就不会定级,会放到‘参考品’序列。”一位资深书画鉴定行业人士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在上世纪90年代,“制度相对不完善,既无明确条文禁止馆藏参考品流转,也无细致条款规范捐赠后的处置流程。”
相关法律界人士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认为,此案涉及多个复杂法律问题:国有博物馆对捐赠文物的管理权限、文物鉴定的程序正义、捐赠人与受赠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文物“划拨、调剂”的合法流程。“根据《博物馆条例》和《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接受捐赠后,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对藏品妥善保管。”
“如果南博认为庞后家人捐赠的古代绘画有伪作,应第一时间通知庞家后人,而不是擅自处理。”北京高思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志军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若南博认为是伪作,确定不收藏,应当返还给庞家后人。”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已进馆的文物、标本中,经鉴定不够入藏标准的,或已入藏的文物、标本中经再次鉴定,确认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应另行建立专库存放,谨慎处理。必须处理的,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复核审议后分门别类造具处理品清单,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妥善处理。
上游新闻记者看到,2024年10月国家文物局官网发文称,《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由原文化部于1986年颁行,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陆续修订出台,对藏品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2022年,国家文物局启动了《办法》修订工作。
付建认为,博物馆获得的是文物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条,公民、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代表国家持有和管理文物,享有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处分也应该在国家规定的流程中处分。
“文物捐赠属于公益性质赠与,文物转移后,对于无文物价值的现代仿制品,不属于《文物保护法》保护的文物范围,馆方应通知捐赠方收回,而非擅自处置。若捐赠时双方约定了特定保管条件,博物馆违反约定的,捐赠者后人也可依据约定主张索回。”付建说。
12月18日,江苏省文旅厅工作人员回应媒体称,已经关注到此事,该事件已由江苏省文旅厅牵头成立工作专班联合调查处理。“内部正在研究,会有正式对外的口径”,若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置,最终调查结果将及时对外公布。
上游新闻记者 杨波 汤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