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隆昌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正式发布河道采砂管理公告,明确沱江(隆昌段)因无河道采砂规划,实施全面禁采,旨在规范砂石开采秩序,守护河道生态环境与防洪通航安全。
公告明确,鉴于沱江(隆昌段)尚未制定河道采砂规划,为杜绝无序开采对河势稳定、堤防安全及生态环境的破坏,该区域所有河道砂石开采活动一律禁止。这一举措是隆昌市落实生态保护优先、推进河道资源科学管理的重要实践,为流域生态安全筑牢第一道防线。
在监管执法方面,市级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应加强市域内河道采砂禁采监管工作,各级河长负责管辖区域内河道采砂禁采工作,加强对辖区内河道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采砂行为。对不服从管理、违反规定擅自从事河道采砂活动的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达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刑事案件追诉标准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为凝聚监管合力,公告同步开通社会监督渠道,欢迎社会各界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举报。公众可通过隆昌市水利局监督举报电话0832-3927398反映相关线索,共同参与河道生态保护。
此次全面禁采政策的实施,既是隆昌市践行河道管理 “安全第一、生态优先” 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治理要求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当地将以多部门联动执法为抓手,持续强化河道巡查监管,坚决遏制非法采砂乱象,保障沱江流域行洪通航安全与生态环境稳定。
责编 | 杨浩威 · 校对 | 徐贝贝 · 审核 | 张朋
来源:隆昌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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