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彩礼的财产归属需按给付时间、赠与约定判定,若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其性质会发生相应变化,离婚时的返还请求也需结合法定情形和实际使用情况综合裁量。
彩礼并非必然归女方个人所有,核心判定依据为给付时间与赠与约定,同时结合当地习俗、实际给付情况综合判断:
彩礼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后,一般不再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具体分两种情形:
若能举证彩礼仅部分用于共同生活,剩余未使用的部分,仍归女方个人所有。
注:彩礼本质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未使用时交付即归女方个人,使用后则随用途发生性质变更。

离婚时的返还请求需符合法定情形,且因彩礼已实际使用,返还与否及比例由法院酌定:
总之,若存在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定情形,即便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给付方可主张返还,法院会结合双方共同生活时长、彩礼数额、实际用途及家庭经济状况,综合判定是否返还及具体返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