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
汽车智能辅助驾驶技术越来越普遍
但智能辅助驾驶≠自动驾驶
近日
在G93成渝环线高速云雾山隧道内
接连两晚上演惊险一幕:
醉酒司机开启智能驾驶后
竟在高速路上呼呼大睡!
案例一

10月14日凌晨,一辆小车径直停在隧道内的第一行车道上一动不动,身旁车流呼啸而过,险象环生。民警火速赶到后发现,驾驶员廖某竟在驾驶座上酣睡。车门一开,浓烈酒气扑面而来。经检测,廖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53.9mg/100ml,属醉酒驾驶。
经询问,廖某承认前一晚饮用大量白酒,随后侥幸驾车上高速。因深感疲倦,他竟在醉酒状态下开启车辆智能驾驶功能,随后便昏睡过去,直至被交警查获。车辆最终如何停下,他已全然不记得。
案例二

10月13日晚,另一名驾驶人况某与朋友聚餐后从铜梁返回重庆中心城区,醉酒后(血检131mg/100ml)驾车,于同一隧道内失去意识。车辆停于行车道,直至司机被巡逻民警唤醒。
这两起案例中
驾驶员都犯了一个致命错误
驾驶员均严重误解并滥用了智能驾驶技术,在醉酒状态下将车辆的辅助驾驶功能视为“自动司机”,酿成在车流中昏睡的危险局面。
目前,两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立案侦查,将面临刑事处罚。
智能辅助驾驶≠自动驾驶 !!
公安部专家表示,智能辅助驾驶系统不等于“自动驾驶”系统,驾驶人才是最终的责任主体。
根据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的国家标准,驾驶自动化等级分为0-5级,其中——
● 0-2级为驾驶辅助,是当前商业化量产普遍使用的自动化系统;
● 3级为有条件自动驾驶,在特定场景下执行驾驶任务,但驾驶员需保持接管能力,系统失效或者超出场景时需及时接管;
● 4级为高度自动驾驶,5级为完全自动驾驶,均处于试点阶段。

智能辅助驾驶系统并非“自动驾驶”系统,不能及时处置一些突发情形,若遇到其他车辆违规变道、道路上有障碍物等,智能辅助驾驶系统未及时反应和处理,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
专家提醒公众——
● 长时间脱离方向盘、视线偏离道路的行为,构成妨碍安全驾驶,将处以罚款并记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要承担主要责任,承担民事赔偿。如果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也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如果在醉酒状态下使用辅助驾驶系统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温馨提醒
技术再智能
也替代不了驾驶员的责任心
道路不是试验场,生命不是赌注票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句话永远不过时!
就算有智能驾驶加持
也请对法律心存敬畏
对生命负责到底!
综合重庆广电-第1眼TV、铜梁发布、央视新闻
来源:重庆晨报